据媒体近日报道,由民政部启动的儿童福利条例起草工作已经完成,针对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各类风险如大病、残疾、被遗弃等,今后有望建立一个预防、发现、干预机制,各层级拟建立儿童服务机构,配备专人承担儿童保护工作。
在连续经历了毕节5名儿童垃圾箱内窒息、兰考7名儿童丧生大火的悲剧之后,这一条例算是“犹未晚也”。对于广东揭阳榕城区“借孤迎检”等闹剧,即将出台的条例将会提供从根本上扭转局面的可能。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家的各类政策已经为儿童拉上了一个保护网,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个兜底的网是公认的“漏洞大”,所以才会不停地有孩子被伤害。民政部回应河南兰考火灾事件时承认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称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同时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我们为民政部门的作为鼓掌,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办好儿童福利,绝非如此简单。
儿童福利具有“兜底”的责任,但决不能满足于“兜底”。从儿童福利发展史来看,社会救助式的“兜底”尽管是儿童福利的最初和最基本的形态,但在21世纪已经远远不够。重视全体儿童的福利,注重儿童的长期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儿童福利的大趋势。“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当此国家、社会重视儿童福利工作之时,我们理应吸取全世界儿童福利发展的经验成果,多做制度层面的设计,而不是仅仅被动地应付当前看到的孤儿问题。
从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设计中的儿童福利机构整合了民政、公安、财政、教育等系统的协同与参与。但是,要做好儿童福利工作,仅仅依靠儿童福利机构是不够的,还需要多方面的系统参与,加大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的参与力度,发挥两者的合力,应是儿童福利工作努力的方向。
儿童福利条例出台之后,贯彻落实将成为关键中的关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较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落实这一条例,还需要更细致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