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质检总局发布《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规划》称烟草危害大,要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但同时坦言烟草行业税收高、涉及面广、转产任务艰巨。《规划》还提出,影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不得出现违规吸烟镜头。(《新京报》12月26日)
2012年是全球控烟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但中国控烟的现状,却被网友公认为最适合颁发个“烟灰缸奖”。
12月25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发布2012《中国控烟观察报告》。报告为我们罗列了如下“传奇”:2012年,以烟草命名的“希望学校”仍强势存在,烟草冠名依旧赫然写在学校校牌上,烟草公司标记仍矗立在学校的屋顶上;6月,江西中烟公司公然在江西电视、报纸上发布“黑老虎”卷烟广告;几乎同一时段,在上海、江苏、福建、吉林、云南等省(市)多地区均有同样性质的烟草促销活动,采取的手段都是广告+促销+品吸……与之呼应的是卫生部今年发布的一组数据:目前,我国成年吸烟人数超过3亿,男性吸烟率达52.9%,居于世界前列;青少年吸烟状况更不容乐观,现有13~18岁青少年吸烟者约1500万,尝试吸烟者超过4000万,青少年吸烟率达11.5%。孰为因果、孰为是非,一目了然。
今次的三年“控烟规划”虽彰显着制度善意,但也正如《规划》自己坦言的那样,在核心问题上,已然万般纠结:譬如谈及烟草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2010年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约为6%;又譬如提到“与烟草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劳动人口超过2000万”,在保障就业、增加收入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只是,烟草经济虽然合法,但再煽情的理由,也遮蔽不了其性价比基本为负数的事实——换言之,今天从烟民口袋掏出一分钱,明天迟早要全民花两分钱(乃至更多)来为诸多后遗症埋单。税收与医疗支出、就业与疾病死亡,这些轻重缓急,应该不是太过深奥的命题。
这次的“控烟规划”盯住了公共场所,乃至影视剧。但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在提到卷烟包装标识管理时,只说“要扩大健康警语的面积,增加警语内容,逐步在烟包上印制戒烟热线”等,依然未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在烟包上印制吸烟导致严重危害的警示图形。只是2012年,全国40多个城市开展的抽样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包括75%以上的受访吸烟者都表示,支持警示图形上烟包。但烟草业却一直强调,引诱黑肺、溃烂肢体的烟草危害警示图形,与中国“文化不同”、“公众不能接受”。
控烟的“万般风情”,香烟最懂。如果连烟草包装上的警示图形都不敢、不愿印制上去,虚妄漂浮的“公共场所禁烟”,又何以能真正落到实处?这不得不让人提出以下疑问:一者,将控烟的重点转移到烟草之外的领域,这是真心控烟还是妥协应景?二者,如果仍不能“从香烟做起”,那些“降焦减害”、“中式卷烟”的鬼话,会让人如何去猜想“控烟”的心思?
在缺乏法律约束的前提下,既不付诸烟草业的自律行动,更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吸烟的环境氛围,这样的“控烟规划”,要实现既定目标,着实令人捏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