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曙光光华医生吴篱,几个月前为救治一名重伤农民工,向医院签字担保,负责确保陈亚飞的医疗费用准时入账,可病人脱离危险不久后即欠费逃跑。现在欠费仍未追回,医院扣押了吴医生三个月的奖金,这让吴医生颇感心寒。(12月18日《南方都市报》)
交不起医疗费的重伤农民工,究竟该不该治,答案是肯定的。假如仅仅因为掏不起医疗费,便被拒绝救治,当然有违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天职。假如在攸关生命之际非要先算清账,甚至因为费用事宜而耽搁救治,的确不合时宜。
不过,当保障急救患者的优先救治权,最终脱离危险的患者却欠费逃跑,而签字担保的医生,则不得不为当初“先行救治”的善意担保而埋单,此情此景的确颇为尴尬,尤其是目前医德被质疑的语境中,这位展现了医德的医生,却反而陷入医德悖论之中。
治病救人当然要医德为先,然而医德并不万能。假如秉持医德便意味着要为医德埋单,那么再有医德的医生,恐怕也要望德而生畏。国人常认为国外的医疗从来都是治病救人为先,而不谈钱。但事实并非如此,美国的医疗机构的确不会因为患者没带钱或是不先交钱便不予治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食人间烟火。相反,美国医院的收费是毫无商量余地的,治疗时不谈钱,也完全建立在社会信用的基础上。因为病人一旦违约,就意味着信用有了污点,即便不乏违约者,这类患者也会被医疗机构的讨债公司逼到“破产清算”。这一点保证了医疗机构先行救治的底气。
相形之下,国内医疗机构所承诺的先诊疗,往往拖着医护人员“担保”的尾巴。这一制度设计固然化解了医疗机构的欠费风险,但风险却被转嫁到了无辜的医护人员身上。所以对重病患者的急救需求,当然不能因为费用问题而耽搁,但真要让先行救治具备可持续性,仍需规则细化与偿付机制的落实。否则,再美好的设想,也仍然会流于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