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和“瘤”一字之差,造成的后果却天壤之别:武汉一家医院出具了错误的检验报告,另一家医院看了该报告,切除了女患者左乳房。昨天,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两家医院被判赔15万余元。(12月11日《武汉晚报》)
医院之间互认检查结果,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这是好事。但对于癌症这种特殊疾病来说,最好还是应该多检查一次以排除误诊。否则,即使不出现动错刀这样的荒唐事,也可能使患者产生不必要的心理恐惧,影响身体健康。
有道是:癌瘤不分就下刀,好像鬼子进村了。医院乌龙伤无辜,赔钱不算还公道。另有诗为证:检查报告互相认,特殊病例当谨慎。错割乳房责任大,玩忽职守遭人愤。(文/遗君明珠 诗/英洪波 常少杰 题/卯日星官 画/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