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我成功地抵制住一次酒驾的冲动与诱惑。可能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斗争。
几个朋友来单位做客,我开了车,本可名正言顺地不喝酒,但我一向厚道,作为“主人”,为示对客人的尊重,还是喝了几杯,准备将车留在单位,人打车回家。饭后在单位门口等车,10多分钟都没有出租车经过,这时思想开始斗争:喝得并不多,而且走环路,应该不会碰上警察。可又担心万一被交警拦下来,一个违法者以后就没脸写评论了。即使侥幸没碰到交警,可有了第一次,底线突破、胆子大了后,必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样下去总会出事,或被抓住或出车祸。就这样纠结了十几分钟,好几次都冲动着想去取车了。快斗不过时,看到远处一辆空驶的出租车驶来,我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赶紧招手。
回家后将这段“思想斗争”写到微博里后,引起很多网友的共鸣,当然也有朋友批评我不该有这样的斗争:酒驾醉驾什么的,想都不应该想,应该“狠斗私字一闪念”。
第二天醒来,打开微博,看到了好几位朋友@我,让我看一条新闻:宁波一位3岁孩子的美女妈妈酒驾车祸离世。新闻是这样报道的:“好醉,还是得开回家。”这是网友“安娜830321”在8月19日04:09发布的一则微博,照片上的她醉眼朦胧,视线模糊。她的人生也最后被定格在了这张朦胧的图片上。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官方微博确认,这位美女妈妈已于当日因酒驾去世。截至11月1日,“安娜830321”的最后一条微博已被转发 25264次,评论13225次,上万名网友都在留言里寄托哀思,呼吁“真爱生命,远离酒驾”。
心情非常沉重,很受震撼——不只像一般旁观者对醉驾教训的反思,或对一个生命逝去的反思,更重要的是,在是否醉驾上我刚经历过一场心理斗争。虽然我最终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但我知道,那不是价值观的胜利,这种选择和胜利是非常脆弱和偶然的。如果那辆出租车再晚到几分钟,也许我就没有耐心去等,而自己去冒险开车了;如果一念之差让冲动压过了理智,后果不堪设想。
浏览网友“安娜830321”生前的微博,能发现她经常喝醉,经常酒驾和醉驾。也许她第一次醉驾时,也与我有过一样的心理斗争和挣扎。不过,也许因为她内心的价值观不够强大,也许因为挣扎了很久都没有等到那辆让自己解脱的出租车,最后选择了醉驾。而且正如她所期待的那样侥幸,没遇到交警。这恰恰是最大的悲剧,如果第一次醉驾时遇到了警察,尽管会受到惩罚,但能成功遏制违法冲动。第一次的侥幸在意识中积累起对规则的藐视,胆子越来越大,养成醉驾习惯,就难免会出事。
面对网友“安娜830321”醉驾身亡的悲剧,充斥于我内心的不仅是后怕,更有对自己内心那种脆弱价值观的警惕。相信在这个悲剧面前,很多人都会有所警醒。这是人的一种本能,交警部门可以统计一下,每当媒体曝出这种悲剧之后几天中,酒驾和醉驾率是不是会有一个直线下降。或者当曝出“高晓松醉驾被扣”这类新闻时,会有同样的直线下降——人们是被吓出来的。可是,这种“吓”是靠不住的,“惨痛案例的警醒效应”持续时间会很短,不久后人们就会忘掉。
像我这样的思想斗争,也是靠不住的。即使“天使战胜了魔鬼”,也不靠谱。因为,最终选择不酒驾,并非规则意识的结果,而是利益衡量的结果。在利益的考量中,觉得被抓住的可能性比较大,自己又伤不起,于是选择守法。可是,如果某一次挣扎中,觉得醉驾的利益更大,对自己有好处,害处可以承受,就会选择醉驾。所以“利益”是很游离的,很多国人就是如此,规则对自己有利,就遵守,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去违反。只有永恒的利益,而没有永远的规则,这样的意识支配下,社会秩序是很脆弱的,也远离了真正的法治。只有将选择建立在一种对规则的真正尊重上,而不是功利主义上,正确的选择才不会成为一种易碎品。
功利主义者认为,只要加大惩罚,就可以遏制酒驾。现在的惩罚已经足够大了,可这种威慑力是有限度的。到了一定程度,必须依赖每个人内心对规则的坚守,而不是寄望于利益的衡量。其实,越是对自己的不利的时候,越考验着一个人坚守规则的品性。仅对自己有利而选择,那只是本能。
另一个需要突破的错觉是,很多人习惯把交警当敌人,与交警躲猫猫,以躲过警察为荣——把警察当自己可以违反规则的敌人。其实,不应该把警察当敌人,而应当成一个保护每个人利益不受违法者侵害的友人。醉驾酒驾,害己更害人,警察抓醉驾,不是害司机,而是保护司机。
提个小建议,交警部门可强制司机在车内驾车者视野可及之处张贴一张“拒绝酒驾醉驾”的提示,像烟盒上的“吸烟有害健康”那样,做一种提醒。曾有一个著名的实验,公共场所无人售咖啡,让买咖啡者根据自己对咖啡的估价付费。咖啡机上每周贴不同的提示,贴一朵“玫瑰”的那一周,每个人付的钱都很少;而如果贴一双“眼睛”,每人的付费会高很多,更接近一杯咖啡真正的价格。“那一双眼睛”逼视和提醒着人们要守规则。
一起对自己内心的那双眼睛承诺吧:永不酒驾,永不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