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每个员工发5块钱过节费,怎么过节啊!”一条网帖遭遇大量网友围观。9月24日,涉事的鹤山安帕电路板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先是称“月饼质量差,不能发月饼”,接着又称“每人发几百,厂就会倒闭”。(9月26日《深圳晚报》)
涉事企业是一家创建于1992年的港商独资企业,厂房占地面积80多亩,拥有员工2200多人。如此企业,5元钱能拿出手确实让人啧啧称奇。不过,切莫只把5元过节费当做冷笑话看。
首先,国家并未规定企业必须发放过节福利,发不发、发多少、如何发,如果企业事先没有和工人有过契约,工人可以发牢骚,但不能指责企业不厚道,当然,企业不发或发过节费过少,容易影响工人积极性,消解企业向心力,并不明智。其次,该企业也许确有苦衷,出手如此寒酸,大概确与实际困难有关 。
其实,透过5元过节费的悲伤叙事,我们更应该看到不少企业的现实无奈。前不久,《人民日报》报道了一名企业主的感叹,“大约58%的利润缴了税费!”“做梦都盼着减税!”有的企业主甚至直言,开公司一年赚的钱还不如把厂房租赁出去收的租金多。一些企业连生存都已艰难,会给工人发放丰厚的过节费吗?
过节费少,是企业太吝啬还是日子太不好过?如果是前者,最多只能是道义上的不满,如果是后者,不独工人要理解——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思考,企业的日子为何难过,是税费过高还是其他原因?如果企业给工人发过节费,国家是不是应该给企业发个大红包——减少税费?
更耐人寻味的是,但凡不发过节费或过节费发得少的企业,往往是私企,而那些垄断企业的过节费则让人羡慕嫉妒恨。此前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称,一些央企存在过度福利等问题,涉及滥发奖金、补贴等等。一边是5元过节费,一边是惊人的过节福利,如此失衡的福利差,不是一道耐人寻味的现实诘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