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污染事件不能“为名人讳”

时间:2012-09-26 13:59   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著名舞蹈家杨丽萍在洱海边建豪宅,给洱海带来严重污染,引发舆论关注。大理州双廊镇政府表示,杨丽萍建房手续齐全,排污情况符合当地标准,但双廊镇的污水净化系统的确有待完善。记者联系杨丽萍,其经纪人表示“不接受任何采访”。(9月24日央视网)

  杨丽萍一向以推崇自然艺术而闻名,她的孔雀舞更是征服了海内外观众。知名艺术家与污染环境这样的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让人讶然。

  大理州双廊镇政府对此作出了“很艺术”的解释,其玄机在于:一,对杨丽萍的豪宅是否排污没有正面表态,而是说“排污情况符合当地标准”;二,主动把责任揽在肩上,对名人“羽毛”的呵护之情跃然纸上。他们说了一通,我们更困惑了:“当地标准”究竟是指什么标准?

  双廊镇玉几岛村村长赵八旬对此解释说:“杨老师房子排污问题完全符合民用化粪池的标准……”原来“当地标准”是指“民用化粪池的标准”,可是这个标准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法规的要求?符合这个民间标准,是否就可避免对洱海的污染?

  绕了一圈,杨丽萍的豪宅是否污染洱海,我们仍得不到确切答案,但有一点明白无疑:杨丽萍的豪宅的确有用于开旅馆。

  杨丽萍的豪宅是否对洱海造成污染以及造成多大污染,最终还得以权威部门的调查为准。事情演变到今天,环保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取证。如果确实造成污染,无论是谁都该依法惩处;如果没有造成污染,也还杨丽萍一个清白,打破网上关于“当地政府不敢动杨丽萍”的传言。环保关乎公众切身利益,在这条红线面前,谁也没有排污特权,也不存在所谓的超越法律规定的“为名人讳”。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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