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让百姓呼吸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实现天蓝、水清、地绿、山青,解决人们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10年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2年,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人口比例仅占统计城市人口总数的26.3%;暴露于未达标空气质量的城市人口占统计城市人口的近3/4;七大水系741个重点监测断面中,仅有29.1%的断面满足Ⅰ—Ⅲ类水质要求。
2011年,325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的比例为89.0%;十大水系的469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占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