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的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让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广受赞誉。施乐会在求助者和捐助人之间搭建平台,承诺“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不过,当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诺被网民指责为“骗捐”伎俩。这个网络爱心互助平台也因此遭受质疑。(《中国青年报》8月26日)
在我看来,在中国现行的慈善体制之下,以及公众对慈善机构的认知之下,网民的质疑有着相当的合理性;而施乐会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其专业化或者注重实效的探索性操作,其实也并无多大过错。两者之间之所以对此事表现出如此完全相对的看法,关键在于慈善机构在走职业化路子时缺乏信息公开;而公众则对慈善过于纠结于传统慈善伦理,忽略了慈善的目的。
由于国内慈善事业体制的特殊性,慈善往往具有半政府化甚至政府化性质。在此体制下,慈善机构在善款的使用上,很多时候都是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最终落实,相对而言,许多善款到位成本都被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以公务成本消化了。正是这种“约定俗成”的惯例,才有了“爱飞翔——崔永元公益基金乡村教师培训”因地方教育部门未主动“配合”而令小崔发飙一事。公众普遍不认同慈善机构的运作成本,是基于慈善“官办”的一贯认知——善款落实成本应当是公务成本。
但善款落实成本不应是公务成本,况且,由于现代慈善事业对于职业化、专业化、非行政化的要求,一些职业化慈善从业人员、为慈善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与人员,都毫无疑问应当享有其职业酬劳或佣金;职业从业者进行各种慈善实务,要产生许多工作成本。这些酬劳、佣金、成本从何处出?如果慈善机构永远只依靠志愿者做慈善实务,这当然好办;但只要走职业化、专业化路子,这些问题就无法回避。
而另一个问题在于,公众对所有的慈善从业者都以“志愿者”的标准进行要求,“无爱心,不慈善”,“无实力,不慈善”似乎已成共识。但这种“共识”,只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初级慈善认知,是一种初级阶段慈善水平的认知。要在现代慈善事业中实现慈善的高效率运作,缺少职业化队伍和专业化运作是不可能的。施乐会的做法,应当是一种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探索,不能简单地以“骗捐”概之。
在“郭美美”、“卢美美”等事件之后,慈善机构的信誉严重受损,兼之公众在现行慈善体制下对现代慈善事业的认知偏差,慈善机构的“善款提成”被质疑实属正常。而在这一过程中,施乐会缺少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这也是当前国内慈善机构的通病——只是埋头于“模式创新”之中。双方在相关信息上的不对等状态,很自然地成为点燃火药桶的引线。弥合双方差异的关键,还是在于慈善机构自身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坦率地把职业化、专业化过程中的问题摆在桌面上;而对于公众来说,恐怕更多的是摒弃单纯的慈善伦理,把眼光放在慈善事业的实效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