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慈善背后的真问题

时间:2012-08-28 14:15   来源:山西晚报

  针对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每个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报道,施乐会会长称,这个15%不是从募捐总额中发生,而是在施乐会平台上有两个按钮,你可以在捐给受捐人的同时点击捐赠给“有偿社工”一部分资金,也可以选择不捐给他,而只捐给受捐人。他说,施乐会本身没有从善款中拿过一分钱,这一点是非常透明的。(8月27日《都市快报》)

  由于不公开不透明,红会曾一度陷入舆论的漩涡,而现在,施乐会则是由于公开了透明了,也被推上风口浪尖。应该说,仅就公开透明的程度来说,施乐会已经超过了大部分的慈善组织,而让许多人纠结不已的只是这“有偿”二字。

  从慈善的本意来看,“有偿”确实是和“慈心善行”的高尚情操大相径庭,可是不得不说,这种“干指头蘸盐”的想法却是一种道德上的理想主义,并不具备实际上的可操作性。

  因为,任何慈善理念在现实运作中都会产生成本,任何慈善组织也必须有基本的办公资金才可能持续运作。也就是说,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从善款中留下一部分资金以维持基本运作是无可厚非的,从鼓励筹款募款的角度出发,社工从善款中提成也应该是允许的。比如,在国际上,按比例支付佣金给筹款人员就是通行规则;在法规上,《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至于一些人担心的过度募捐等问题,除了要靠行业自律,还需要事无巨细地公开透明,以保证公众能有效地监督,使善款真正成为透明的钱袋子。

  可是,从慈善行业的现状来看,慈善能不能有偿又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目前绝大部分慈善公益组织都是官办的,有编制,有级别,其人员由政府财政供养,其正常的办公行政成本由政府财政埋单,在此之下,如果还要从善款中提成,收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以支付员工工资、机构运转等,于情于理,显然都说不过去。施乐会此事的关键问题便是,关于善款提成,为什么官办慈善组织不应该收取却在一直收取?为什么民间慈善组织应该收取却要饱受质疑?官办慈善收得心安理得,民间慈善却要收得噤若寒蝉?这不能不说是民间慈善的一种尴尬。

  其实,从另一个细节也能看出民间慈善的境地,在施乐会汇款的公开账户上,其公开的户头是“金华市慈善总会施乐会”,也就是说,施乐会是当地慈善总会的一个分支机构。与之前的壹基金一样,民间慈善必须在官办慈善的护佑下,才能获得合法的地位。这不但有悖法理,也阻碍了民间慈善的发展和创新。

  不过,我们已经看到,民间慈善的环境正在改善。今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在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不用找业务主管部门,就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我们希望这样的做法能在全国逐步推广,让更多的民间慈善涌现,让符合情理且在法律框架内运行的有偿慈善名正言顺地有偿起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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