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税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从10月1日开始,合肥市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在内的建筑安装业的农民工也需要缴纳个税了。(8月2日《江淮晨报》)
农民工也得缴个税,消息传出,不少网友痛斥,“制定这种政策的人,还有良心吗?”且慢动怒,农民工需缴个税早已推行,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即已规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农民工需缴个税,合肥地税局只不过重申国家规定而已,为何会遭到千夫所指呢?
其一,农民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农民工无法申请保障房,子女教育遇阻,看病无法像市民一样报销。
其二,农民工挣钱不易,不少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合同,在劳动权利未获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却要求他们积极纳税,并不合理。一方面是税务部门积极征税,另一方面却是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失语,这对称吗?
只要达到了纳税标准,谁都应该缴纳个税,这没说的,但是针对农民工,应该再作具体分析。老百姓之所以质疑农民工需缴个税,恐怕不仅出于对农民工的同情,还因抱有一份警惕之心。今年经济增速放缓,财税收入增速下滑,一些地方便打起农民工、小企业的主意,这令人不安。经济不景气,更需要减税,而不是拿弱势群体开刀。农民工需缴个税,虽符合规定,但也让人看出当前一些地方对税收的饥渴。因此,面对焦虑的民意,相关部门不能不体察之、深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