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教授造假力度不妨大些

时间:2012-07-30 15:33   来源:法制日报

  北京化工大学7月28日发布公告,经调查核实,该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陆骏盗用他人学术文章并伪造履历,属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决定予以开除。此前一天,他已被取消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资格。陆骏今年39岁,去年11月成为该院教授,今年3月入选国家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可获中央财政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及其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近日,他发布的一份“招聘启事”遭网友质疑,“打假斗士”方舟子随后在微博中跟进揭露,发现其主要论文、学历及工作经验,均假冒国外同名(姓名拼音字母相同)学者,实施“移花接木”之术骗取名利(7月29日《京华时报》)。

  陆骏被北京化工大学开除,可谓“闪电”般的速度。从方舟子举报到陆骏被开除,用时不过一天,速度可谓惊人,要知道27日下午5点22分已经是下班时间,28日则是周六。陆骏假借同名学者论文牟取利益,这假造得太离谱,直比厦大教授伪造博士学历,被网友封为“史上最牛造假”并不为过。与此同时,陆骏被处理,也创下了史上最快速处理造假教授的纪录。

  陆骏被快速处理,可以归结为三点原因:其一,其造假太过小儿科,容易核实;二是方舟子的举报,以及其打假名人的聚焦、放大效应;三是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的雷厉风行,北化工的不敢怠慢。

  短短时间内,有两个教授造假被揭曝、被高校辞退,如果总结经验亦有三条。首先,打击学术腐败、遏制学者造假,应发动民众,激发民众的监督动力,无论是厦大的傅瑾还是北化工的陆骏,当初都是由网友先发现的;其次,重视方舟子的聚焦和放大效应,方舟子有“打假斗士”之称,多年来的打假积累了不少经验及声名,一经其介入,容易引起人们关注;最后,尤其离不了相关部门以及高校的清理门户的决心。从厦大到北化工,特别是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反应神速,民间打假再有激情,社会上对学者造假再零容忍,如果相关部门无动于衷,如果高校默不作声,一切都是白搭。高校有维护自身形象和学术尊严的责任和义务,对造假教授不能手软,不能推诿,更不能遮蔽。

  一个又一个学者造假被揪出来,对纯净当前的学术界大有裨益。但是,烂桃多了,也得反思盛桃的筐有没有问题。造假教授为何如此之多?造假教授被发现,为何往往都是民间举报而不是制度自检?应该说,我们并不缺少制度,亦不缺少监管学术道德的部门。问题在于,制度虽在,但没有有效发挥作用。从傅瑾事件来看,厦大在制度的执行上不严格,甚至根本就未执行。陆骏能够入选国家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也与相关制度未被严格执行有关。可以说,一些教授的造假并不高明,很多时候简直太拙劣,明眼人一看便知,如果制度真正落实,他们就不可能顺利成为南郭先生。

  傅瑾、陆骏被所在高校开除了,但从坊间反馈看,网友对他们被简单开除并不满意。众所周知,几年前发生了一起假博士生被判刑的案例。2004年,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刘志刚,向郑州航院谎称自己是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并提交了他编造的工作经验、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英语水平等个人简历。该学院信以为真,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给他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后来,刘志刚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以及退赔损失。同是骗取高校,无论傅瑾还是陆骏,其获得的利益恐怕远远高于刘志刚,是不是该受到更严厉的惩处?如果违法成本过低,学者造假未被依法科以诈骗罪,学者造假的冲动也许就无法遏制。(秦淮川)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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