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论文造假,“秘诀”恐怕在于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超越利益相关主体、行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
对学位论文作假者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接受其学位申请;指导教师将承担包括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直至解除聘任等处理——教育部新近公开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裁措施相当明确和严厉。
从严从紧的处罚办法,对于一些正在为戴上学位帽而打拼苦熬、撰写论文的年轻学子,必然具有一定的震慑与警戒作用,整个社会更应乐观其成。每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授出的学位数量惊人地“繁荣”,但论文“注水”、“泡沫”现象令人痛心,不同范围内被揭发的论文作假、学术不端案例之多,令人蒙羞。
但如何有效监管、打击学术作假行为,是一个值得反思和探讨的问题。近些年,从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到教育部乃至中科院、国家自然基金评选等相关系统,针对学术腐败、论文成果作假等行为,增加了不少筛查过滤、上网公示等把关程序,也制定了各种惩治不端行为的威慑措施。各高校学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教育和审查,也渐渐从严从紧,类似教育部这样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包括导师的“连坐”,在许多高校的校规章程里都有明确规定,监督和处理的执行机构大多已建立。然而这些,似乎都没能彻底阻止“天下文章一大抄”的风气盛行,“注水学位论文”仍在批量问世,严规高悬下的“大棒轻举”现象,尤其堪忧。
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直接责任单位的大学、科研机构乃至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作假者的“同盟军”。在网上检索无所不能的今天,发现论文造假行为本不是难事。但担心自身形象受损的大学等机构,多半将“民不举官不究”和“家丑不可外扬”当作学术造假案例的第一条处置原则,对于学术含金量普遍不高又关乎学生就业、学校声望的学位论文尤其如此。专家的较真让位于人情世故,导师“连坐”多半变异为包庇护短。学术道德与风气,就在这样的姑息敷衍中被放纵败坏,一些大学的学术声誉和育人水准,也在这样“捂盖子”里陷入危机。
改变现状,“秘诀”恐怕在于认真研究如何建立超越利益相关主体、行之有效的监督审查机制。法度严明固然重要,实际执行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法度的严肃有效,才是根本。这样说,适用的绝不只是打击学术作假一端。
拿高学位、从事学术研究者当是社会的精英与道德中坚,大学科研机构正应是社会理性良知的集中地。改变现状,根本上说,是要改变整个社会、每所大学、每位学者对于教育、科研领域所抱持的急功近利立场。惟有真正将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才能摆脱“学术GDP”的盲目攀高,让坚守学术道德变为自发自觉。(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