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一名叫胡美韶的女孩因身患骨癌,体重只有不到50斤。住院数月,家里所有积蓄及借债都已花光,只能无望地等待救助。日前,一位网友在人民网上给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留言,呼吁设大病救助机制。汪洋阅后作出批示,要求多渠道予以帮助,这才让身患骨癌的阳江女孩获救。
类似事件频频发生,凸显了医保制度的缺陷。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长期以来困扰百姓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是,医疗保障水平有点像“木桶原理”。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木桶中最短的木板。目前,大病医疗救助就是医保的短板。只有补齐短板,才能让老百姓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全民基本医保已经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和风险还比较突出。尤其是对于经济状况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一个人得大病,全家受拖累,几年难翻身。
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人数2.6亿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国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目前,慢性病导致的死亡率占到我国死亡率的85%,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医疗负担会越来越重。而解决大病患者群体的实际困难,需要大量的医保资金支持。只有为医保蓄水池不断注入“活水”,才能避免医保基金入不敷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目前,全国273个地区被确定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建立大病保障制度,必须注重创新机制,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用于支持群众看大病;另一方面,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政府委托办理、购买服务等办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放大基本医保的效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同时,要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商业补充保险的衔接,探索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大病保障制度,不断提升保障能力。
最近,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公益基金启动。该项目通过多方合力筹集保险资金,采用公益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向社会筹募善款,为试点地区适龄儿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不设病种赔付限制,当地儿童免费获得最高20万元赔付,既可以减轻患儿家庭的负担,也不会给当地财政增加压力,有效解决了乡村儿童大病保障问题。
把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功能,从制度上织密社会安全网,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是百姓的殷切期盼,也是政府的应尽职责。(王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