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向过度包装开刀值得推广

时间:2012-07-25 09:57   来源:燕赵晚报

  针对水涨船高的包装风盛行,上海拟率先就此立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审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在做草案说明时表示,在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下,《规定(草案)》首次对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设立了惩罚性规则。(7月23日《新闻晚报》)

  《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草案)》规定,生产者进行过度包装的,技监部门应责令其停止此类行为,限期改正。销售者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质监部门应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该草案还规定,全市倡导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外包装上明示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包装成本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将包装物还给销售者,销售者必须接受。

  上海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包装物减量,具有创造性,值得期待。商品过度包装,花费了高额成本,提高了价格,加重了消费者负担,还造成了很大的资源浪费,甚至间接污染了环境。商品重在其使用价值,包装再豪华,人们最终消费的还是商品本身,谁愿意多花那么大一笔包装费呢?

  几年前有一则新闻:一款上世纪20年代制造的饼干盒,外观是一款跑车的样式,车上有前灯,饼干吃完之后小孩子还能拿来当玩具。其主人最初的拍卖期望值在2000英镑左右,最终却拍出了3000英镑,一是因为这种饼干盒稀少而且年代久远,二是因为这种饼干盒设计精巧,样式独特,具有一定的欣赏和收藏价值。

  现在,饼干盒也罢,月饼等其它商品包装盒也罢,普遍被当做废物扔掉或卖掉。特别是月饼包装,越来越豪华,动辄上百元、上千元一盒,可除了那几块高价月饼还可一饱口福以外,造价不菲的包装盒,则完全当废品扔了,有时收破烂儿的都不想要。

  像上海这样,以立法的方式对商品过度包装的行为进行限制,必将取得良好效果。而且,它还将立法面延伸到了销售领域,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这就更具有约束力了。作为消费者,也许无法干涉商品生产者的过度包装行为,但对于销售者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则可直接监督。一方面,可以阻止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另一方面,则可当场将包装物退还给销售者,将其价格减掉。消费者不答应,销售者自然不好办,继而反馈到生产者那里,生产者还敢再过度包装商品吗?(万阕歌)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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