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升职、开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八年内收受好处费817万余元。7月2日,刘卓志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上诉期满,刘卓志未提起上诉。(7月16日,《新京报》)
八年的时间里,受贿86次共计817多万。这是一个怎样触目惊心的数字!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党员干部中间少数人存在权势熏天、贪赃枉法的恶习。刘卓志案更是给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曝光了问题、敲响了警钟。
一是必须加固“一把手”监督这根软肋。刘卓志于1980年从秘书起步,到2003年第一次受贿,整整23年,职位几经升迁而安分守己。但2003年升任“一把手”(盟委书记)后短短不到一年时间,贪念便冲破了心理防线,开始了肮脏的权钱交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次又一次直至86次。可以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23年没有问题的刘卓志当了“一把手”之后不足一年便前功尽弃。这样的事实赤裸裸地昭示世人,反腐倡廉这么多年来,对权赋过重的“一把手”的监督始终是根软肋,“用人一言堂、财务一支笔、大权一把抓”,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作风会影响一个地方的官场风气,形成恶性循环,产生更大社会危害。因此,监督“一把手”形成制度设计刻不容缓。
二是必须涉足“身边人”这块监督盲区。谈起刘卓志的腐败,不得不提及他的妻子宋巍。在刘卓志总共817.036万元的受贿款中,宋巍的共同受贿数额是281.7万元。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宋居然曾在司法厅工作,在锡盟政法委时分管政治部和执法监督。领导干部执政得失,“身边人”很关键。唐太宗李世民爱妻长孙皇后,生性节俭,母仪天下,善于借古喻今,匡正李世民为政的失误。唐太宗大治天下,盛极一时,除了依靠他手下的一大批谋臣武将外,也与他贤淑温良的妻子长孙皇后的辅佐是分不开的。相反,像宋巍这样的妻子,出身司法而知法犯法,不但不规劝丈夫廉洁自律、诚实为官,反而为其腐败行为牵线搭桥,沆瀣一气、助纣为虐,最终将丈夫推入罪恶深渊,自己也锒铛入狱,自食其果。可见,妻儿等“身边人”的作用是多么重要,教育引导他们给领导干部“常敲廉政的警钟,不吹贪欲的歪风”应是时下监督部门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是必须警惕“小圈子”产生干部这种渠道。刘卓志利用职务之便,选拔干部指定考察牛志美、贾乘麟这样的21个自己人,许多重要岗位干部在“小圈子”内近亲繁殖,这些买官者在经过钱权交易而如愿以偿后,又成为了卖官链条中新的一环。这种违背选人用人制度的干部产生方式致使整个干部队伍免疫力下降,战斗力和执行力低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创新干部提拔交流方式,杜绝用人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杜绝干部产生渠道操纵在少数人手下,值得深思。
“一把手”“身边人”“小圈子”,任何一件腐败案件都有这三个词语的影子,好像这三个词语与腐败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监察机关应以刮骨疗毒的手笔从“一把手”“身边人”“小圈子”这些源头问题上加强预防,才能杜绝下一个刘卓志、下一个86次。(王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