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千万的县委书记怎敢诽谤上级

时间:2012-07-16 13:15   来源:人民网

  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胡健勇作为在革命老区任职的官员,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令人震惊。而他最初进入纪委的视野,并非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一起换届期间的诽谤案。(7月6日,《现代快报》)

  已经是县委书记,居然还不满足,得知没有获得升迁机会时唆使下属诽谤上级。此举不仅没有获得升迁机会,而且还被揭个底朝天。受贿1700多万,住在银行里,违规任用干部…而这些老底被揭发,让这位县委书记收获了无期徒刑和囚徒身份。

  可能有人感到不解,是不是有毛病啊,已经到县委书记这一步了还不满足吗,已经受贿上千万了怎还不知道收敛!笔者认为,这位县委书记很正常,因为他明白一点,自己受贿那么多,难免有一天当自己权力不保的时候有人会捅出来,而唯一让自己安全的办法就是不断获取高位,做到市委书记,做到省委书记,那样就可以安全了。这是个好想法,但却极不明智。

  官场如战场,好的位置就那么几个,你想上去,别人也想上去,而决定升迁其实就是三个条件,一是上级认可,二是政绩卓越,三是行贿受贿。可这位县委书记符合升迁的哪一个条件呢?上级不支持他说明组织不信任他。没被列入候选名单说明政绩平平,行贿受贿这招估计也没找到门路说明此路不通。这位县委书记应该有自知之明。

  遗憾的是,这位县委书记没有自知之明。他在升迁无望的情况,便生邪念,将矛头直接对准上级,无中生有,造谣生事,诋毁上级形象。虽然他让下属去省外发帖,看似做得天衣无缝,但他忽略了一点,万事有因,网络虽然虚伪,支撑网络依然是现实中的人,只要是人的行为必然难免留下蛛丝马迹。诽谤上级领导人不用猜大家都知道是谁。

  “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这位县委书记之所以会做出如此糊涂事,就在于他长期独断专行、贪污腐败使其养成了一种虚伪浮漂、自我放纵的习性,而这样一种习性使他变得更加贪婪无度。住在银行里把银行当成受贿的场所足见其贪婪,随心所欲任人唯亲足见其自私私利,因小事诽谤上级足见其狭义和疯狂。

  县委书记之所以有今天的结局,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信念缺失,道德败坏。(张凡)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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