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英县正在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拆非治违”专项活动,小区内居民安装的防盗网也要全部拆除。网上针对“全城强拆防盗网”炒得沸沸扬扬,质疑声一片。大英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称,“拆非治违”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规定的科学决策,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都要拆。
“不管多大阻力都要拆”,真让人哭笑不得,这种底气究竟从何而来?
我国没有哪部法律法规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得安装防盗网。《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也只是明确,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相反,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指出,在不危及建筑物安全、不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根据“公民权利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公共权力法无明文授予即禁止”的现代法治精神,居民安装防盗网并无不妥,强拆防盗网则涉嫌侵权。
诚然,居民安装防盗网可能有碍美观,也事关消防,但尊重私权是法治的前提,也是民本政府的逻辑起点。况且,居民安装防盗网大多有着现实的需要,要么家中孩子小,担心发生意外;要么小偷多,害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大多数地方政府基于依法行政和尊重民权的考虑,往往在规划和引导上下功夫,而不是一味地强拆。譬如有的仅对新建住宅统一安装,有的对住宅防盗网“外飘”尺寸进行限制,有的建议居民安装防盗网应预留“逃生门”等。
“全城强拆防盗网”多少缺少一些法律依据,也算不得什么科学决策。某些官员“不管多大阻力都要拆”凸显的是权力的无知和傲慢,该好好反思反思。(张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