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 作
甘肃省质监局7月9日发出通知,叫停了已“暂行”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并承认该“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7月10日《工人日报》)
既然“馒头许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又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批出台,并且“开张”收费了14个月?假如不是甘肃省启动“效能风暴行动”,“馒头许可”还要办证收费到何年何月?“馒头许可”一共收了多少钱?如今“馒头许可”被叫停,这笔费用是不是应该退还给小作坊?此外,还有多少与“馒头许可”类似的行政审批应该叫停?
长期以来,一些职能部门把收费当作管理的主要手段,一方面想方设法创造收费门路;另一方面,用收费代替管理,只要收费了,食品安全问题便不是问题,法律规定也随之束之高阁。可见,“馒头许可”不过是行政乱收费的借口而已;但令人欣喜的是,它被叫停了,且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