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量大、使用面广、集乘车和缴费等功能于一身的城市一卡通,因巨额押金及利息去向等最近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押金收取依据何在?巨额利息去向何方?对种种疑问,有关方面理应还公众一个明白。
事实上,一卡通押金收取是否合法合规,各方早有争议。北京、成都等城市要求每张卡缴纳押金20元,南京、广州等地更是收取押金30元。持卡人在卡内充值在先,企业履行服务义务在后。持卡人是债权人,企业才是债务人。如今债务人竟向债权人收取押金,难免引发不满和质疑。
早在1993年,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就明确指出,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规定出台近20年了,一卡通收取押金的行为依然大行其道,着实令人尴尬。
由一卡通押金问题引发的质疑,也暴露出信息不透明的“软肋”。有关数据显示,自2000年至今,我国城市交通领域一卡通累计发卡量突破1.8亿张。巨额押金及由此孳生的利息究竟有多少?用于何处?有多少用于所谓抵消制卡成本,弥补企业运营费用,有没有用于发展公共事业,终究不该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的糊涂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相关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同时规定,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执行。在此规定面前,一卡通涉及的巨额押金问题,显然不该是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