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公厕标准不必纠结于“两只苍蝇”

时间:2012-05-25 11:11   来源:人民网

  22日,北京市政市容委发布《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对于“苍蝇不超过两只”的要求引起市民热议。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标准是希望北京的公厕能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并不是强制规定,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5月23日《北京晨报》)

  公厕是公共服务场所,服务标准应当不断提高,北京发布的公厕服务标准,可以说是目前对公厕各项要求最高的标准,如果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对于整个城市公厕的服务质量,都将是一个全面的提升。这样的标准出发点是为市民服务,理应得到民众的支持。

  然而,公厕服务标准却引起了民众热议,争议的焦点就在“苍蝇不超过两只”。表面上看,这是标准的严格要求,已经细化到苍蝇的数量上。但具体到现实中,对于公厕里究竟有多少只苍蝇,显然无法做到派专人蹲点去数。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苍蝇不超过两只”的规定,就成了纸上谈兵,以点带面,民众对整个公厕服务标准的质疑,完全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苍蝇不超过两只”的标准并非北京首创,它只不过引用了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定的《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其中不仅对苍蝇的数量进行了明确,还对蝇蛆、臭味强度、采光系数等进行了标准值设定。严格意义上说,《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作为唯一一部国家标准,对苍蝇、蝇蛆等数量的明确,目的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使公厕朝着卫生、文明的趋势发展,制定这一标准的初衷是好的,但落实方面没有充分考虑人的因素,这才导致标准出现了异议。

  按照北京市政市容委的解释,公厕服务标准只是一个参考,并非强制执行,事实上公厕标准也只能作为参考,因为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有强制执行的公厕标准。既然是参考标准,一味将目光集中在“两只苍蝇”上,只能形成对标准的片面认识,对于标准的推行并无任何益处。相反的是,北京出台的公厕服务标准称得上是一次“大修”,不仅对公厕的屋顶、墙壁、地面等无积水、积灰、杂物进行了细化,还对公厕内臭味等级进行规定,从“无味”到“强烈臭味”共分为6级,同时规定公厕内广告不得影响公厕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公厕内的观瞻,广告内容必须合法。这些标准之前都是没有的,或者说没有得到细化。因此,此次出台的公厕标准显然具有进步意义,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厕服务水平,使公厕朝标准化方向发展起到了指南针的作用。

  任何好的标准都需要得到好的执行,否则只能成为秀场。回到北京公厕服务标准上来,公众与其纠结在“两只苍蝇”上,不如及时提供意见与建议,以供制定标准的相关部门参考,并通过公众及舆论监督促使标准得到更好的落实。当公厕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时,实际上也是对城市形象的提升,这应当成为全体民众共同努力的方向。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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