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删帖公司”,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时间:2012-04-28 13:03   来源:新民晚报

  自去年4月开始,国家有关部门曾在全国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非法网络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关闭。不料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删帖公司”东山再起,而且更加明目张胆,大有“生机勃勃”,将“删帖”进行到底之势。

  “删帖公司”删除的是什么内容呢?当然不会删除具有“正面效应”的新闻、信息、广告,而是根据“危机公关”方的要求,删除各种“负面信息”。这样的行为,无疑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新闻生态,阻碍了舆论监督,毒化了社会风气,委实是当下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共同遭遇的一大公害。

  怎能允许这样的非法行为逍遥法外?令人纠结和不解的是,为什么就不能持续下去,把“删帖”之类的违法行径彻底删除,而是容忍其死灰复燃?这背后莫非有难言的苦衷?莫非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勾连?

  要删除“删除公司”,想来其实也不难,找到一个突破口,从实处着手,便能事半功倍。比如,“买”与“卖”,双方各有利益诉求,那就先查查是哪些公司、哪些单位或哪些人愿意“掏钱消灾”,查明后便予以曝光,来一个“杀鸡儆猴”。失去了“买家”,作为“卖方”的“删帖公司”还能做什么呢?而对“删帖公司”,则可“以牙还牙”,至少先将它们那些触目皆是的网络删帖广告删除掉,不许其“广而告之”。凭目前的网管技术手段,这事儿难度不大吧!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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