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医保病人,规避矛盾的“捷径”行不通

时间:2012-04-25 09:56   来源:工人日报

  据《新京报》4月23日报道,近期,北京一些医院出现河北保定患者集中治疗现象,有的只是常规治疗。记者调查发现,他们多是保定当地职工医保患者。据悉,当地实行了“总额预付制”的医保新政,即医保中心在前一年把所有医疗保险所用的资金分配给各医院,医院给科室定指标,医生收治职工医保病人的超额费用由医生自垫等,目的是为减少医保基金流失。记者调查发现,当地实行该新政后,出现了公办医院限收医保病人、医闹频发、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而民营医院则放开收治,出现过度医疗甚至套保现象。

  实行医保新政,控制医保基金流失,防止滥用药、滥检查、过度治疗,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其出发点无疑是好的。有些新政可能会在执行中导致患者就医的一些不方便,比如,过去开一次药的,现在则需要多次开药,这可以通过解释工作得以化解。

  分析媒体披露的保定“总额预付制”医保新政,这种做法过于简单化,医保中心给医院下达医药费支出总额控制指标,医院也是简单给各科室下达医药费总量指标,各科室层层照转,责任最后落实到医生身上。这些做法表面看似乎简单易行,却给患者带来了就医的不便,甚至是损害了医保患者的权利。道理很简单,职工参加了医保,交了医疗保险,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自然容易引发矛盾。

  一方面,要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减轻财政压力,同时,要尽可能提升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此,有效的方法是制定科学、合理、方便患者的措施,有层次、分阶段地逐步实现目标和缓解压力,而不是图自己方便,把矛盾下放,简单地回避问题。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只会加剧矛盾,将问题复杂化,甚至干扰国家医保制度改革的推进。

  医保基金存在一定缺口,地方财政负担加重,一些医院因为垫付部分医药费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这些都是实情,也是医保制度深化改革的一个重点。前不久国务院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上提出,要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和医疗救助制度。对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医改政策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改进各个环节的医疗服务,努力给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更加方便参保者就医,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据最新消息,针对上述新闻所反映出的问题,卫生部已要求河北省卫生行政部门调查此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河北保定医保中心约谈相关医院,严禁拒收医保病人。

  无论如何,医改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需要各个方面拿出积极的改革态度,在创新中努力化解矛盾,而不是简单回避矛盾,不能因简单化的“一刀切”做法干扰了医改进程。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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