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公安部网站刊发文章,对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印发的《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提出了多项严格考试培训管理的新举措,除了增加考试项目、严格考试规则,还规定了“责任倒查”制度:凡是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要对驾驶人考试、发证环节进行责任倒查,对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的驾校,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
行驶在马路上的汽车属于“危险物品”,培训驾驶人是一件悠关生命的大事,但长期以来,无论培训、考试还是发证环节,都没有从“人命关天”的高度重视和管理之,以致一个个潜在“马路杀手”顺利毕业,开车上路,危害社会。对此乱象,早该予以大力整饬。
此前,不少地方交管部门也出台了交通死亡事故责任倒查制度,但都不是倒查自己,而是往驾校那里查,从培训环节找责任。这种“连坐”并非没有道理,却避重就轻——驾驶考试是交管部门主持的,驾照是交管部门发放的,为什么让潜在的“马路杀手”通过考试、拿到驾照?实际上,培训环节的多数问题,根源正在于考试环节把关不严,甚至,考官收取学员红包的有之,交管部门与驾校关系暖昧的有之,买卖驾照的亦有之,如此情形下,驾校难免不注重培训质量,潜在“马路杀手”难免被批量制造。
所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意见》,将责任倒查首先对准驾驶人考试、发证环节,可谓找对了整饬的方向和着力点。只有严格考试、规范发证,才能倒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对学员负责,同时对自身的经济利益负责——培训质量差,学员考试通不过,就会影响驾校招收学员,人们也不愿选择这样的驾校。
严把考试关,不仅要严格规则,而且要提高考试标准,增加考试项目,即提高驾考难度。据悉,加拿大、欧盟的路考时间至少45分钟,法国、英国的路考一次合格率仅为30%~50%。相比之下,我国的驾考太简单,而且机械化、片面化、应试化,很多拿到驾照的人根本不会开车,要么成为“本本族”,要么开车在马路上增加交通拥堵,制造交通事故——很多新手的驾驶技能,基本上是在不断制造交通事故,不断在“吃一堑长一智”中慢慢摸索、积累出来的。
在提高驾考难度方面,《意见》增加了一些考试项目,但大多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对于小型汽车(C照)驾考,仅增加了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依我看,小型汽车驾考难度还应提高,考试项目也应增加。举个例子:“小路考”的9种考试内容都是司机必须掌握的基本驾驶技术,但有的地方考4种,有的地方考6种,假如一名学员不会坡道起步,当他开车堵在高架路的上行匝道怎么办?在上行匝道上起步时溜车,致使后面车辆连环碰撞,这种事故并不少见。
要避免潜在“马路杀手”批量上路,必须提高驾考难度和领证门槛——这不是为难学车者,而是对他们和别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