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楼盘陷入装修质量风波。买房最怕碰到房子质量不好。要是质量问题很大,根本货不对板,尚可打官司退房。但遇到不属于重大问题的瑕疵,则退又不是,啃下又很不甘心。
此次闹出风波的楼盘,业主称“考虑到房屋的主体结构合格,因此并不打算退房,只是希望解决装修问题”。开发商态度也很积极,逐户排查整改,并承诺“凡做得不够的地方全部更换”。
但存在建筑装修质量,尤其是倘若与“样板房”货不对板,是否整改就可了事?
在美国,我的一位朋友刚刚买了一间“银行屋”。一天,他收到一封律师所的快递,说原来前面买房的这个楼盘的大部分业主都与该律师所签订了建筑瑕疵索赔的委托书。现在这个集体索赔官司打赢了,得到了开发商的建筑瑕疵赔付,要退给他一笔赔款,有3500美元。
我的朋友立刻打电话问:这房子有什么瑕疵?对方回答说,由于该房的上一手业主很忙,没有投诉建筑瑕疵,他们没机会直接到房子里去检查瑕疵。因此,按所有房子建筑瑕疵赔付的平均值进行这次赔付,请我的朋友确认!这个楼盘已交付9年,还有一年索赔期限就到了。对于用20万美元买该房的我的这位朋友,这是一笔接近买价1.75%的“维修基金”,真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原来,在美国什么都讲法律,打官司成本也颇高。建筑瑕疵在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中总是难免的。单个业主维权成本很高,往往全体业主委托一家律师所去诉讼。由于量大、标的额高,因而有律师所专门“吃这行饭”。而对开发商来说,要应对一大堆建筑瑕疵的诉讼,每个诉讼的程序都要过,都要请律师去做,花费也非常可观,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可接受的范围里赔付拉倒……
据我的朋友说,几乎加州所有的楼盘都被这间专做建筑瑕疵索赔业务的律师所告遍了!没有哪家开发商能躲过它的索赔的!
由于这类律师所的存在,开发商丝毫不敢对建筑质量有任何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而且索赔期限长达10年;当然,那些懂得建筑规范要求的建筑师和律师“双肩挑”的专业人士也是赚到盆满钵满。
我想,中国的业主也需要有这样专找建筑瑕疵的律师事务所。如果连普通瑕疵都要赔付,那些“忘了放水泥”的楼板还敢交付给业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