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件小小的善事,一直撞击着我的心扉,令我十分感动。
一是,日前历下实验小学三(1)班吴润章、王学东、项往、董千里四位同学在家长陪同下,到济南慈善总会捐了100元钱,用于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助学。这些钱是四个孩子平时卖报纸所得和省下的零花钱凑起来的。
二是,去年9月市中区舜耕小学启动了“蒲公英爱心行动”,倡导家境较好的中小学生自愿将自己多余的书籍、学习用品和玩具捐出来,对口帮扶本市山区、沿黄农村中小学的困难家庭学生。这一善举受到其他中小学的热烈响应,目前募捐活动正与学雷锋有机结合,广泛展开。
这两件善事都很小,有人可能不以为然,但笔者认为,事虽小但意义大,值得大加褒扬。
这是从小培养公民慈善意识的有效途径。慈善的特征是自愿、利他、不求功利。慈善意识的培养,离不开慈善文化的熏陶;慈善行为由习惯成自然,要从青少年开始抓起。从这个意义上讲,四位小学生捐出的100元钱,“蒲公英爱心行动”中同学们捐出的书籍、学习用品和玩具,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这些钱和物品本身的价值,这昭示着在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引导培育下,慈善文化在弘扬,慈善幼苗在成长。今天在青少年中播撒下慈善的种子,来年定会像蒲公英一样到处散落、生根发芽。
这是温暖世间、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益手段。慈善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有了慈善,救助困难群体就多了一个渠道、多了一份力量,整个社会就会更加温暖。慈善是通行于人们心灵之间的使者,善良是一种具有天然感染力的美德,慈心善意会在人心之间无障碍地迅速传递。善举,能使捐助者快乐,并唤起和汇聚人们心底种种美好的情感;善举,能使受助者暖心,点燃起战胜困难的希望,扬起生活的风帆,从而感恩社会,促进和谐。显然,小学生们的小小善举,同样起着这样的作用。
这是重构国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内容。善良的心灵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任何东西都无法取代。现代慈善不是恩赐,不是施舍,而是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互助互爱,捐助和受助都是公民应有的权利。慈善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慈善不仅是对受助者物质和精神上的关怀与给予,也是对捐助者自身心灵与精神的洗涤。俗话说,行善积德。坚持常做善事,点滴积累,道德境界和文明程度就会提升。如果所有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级干部、企业家、教师和家长都像这些小学生那样,主动行善,不以小善而不为;那么,涓涓善流就会汇成道德和大爱的海洋;善良会像盛开的鲜花,在向世间吐露芬芳与美丽的同时,也会让心灵淡泊而灿烂。(朱文兴)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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