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指南提出,要根据老人的意识清楚与否,再决定扶起或是打急救电话。(9月6日新华社)
在大家都“渴”到不行的时候,卫生部风风火火地拿出来一瓶“洗手液”,于是舆论骂声一片:说你这个液体太滑稽了,你想用这个给大家解渴是“神马”居心,再骂卫生部不解风情,解渴思路风马牛不相及……问题是,卫生部的洗手液真是为大众解渴用的吗?在这场会错意的谩骂与挖苦里,人们对《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鲜有客观理性的认知。
《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只是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的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之一,同时发布的还有三种指南。自作多情的舆论,将这个指南与道德问题“拉郎配”,结果就莫名其妙地义愤填膺。“要不要扶老人”是个道德问题、顶多是个法律问题,但“怎么去扶老人”却是个技术问题。卫生部的“跌倒指南”起码默认了一个前提,就是“你要去扶老人”,然后才教你如何做到更科学更合理,免得好心办坏事。
有人说,卫生部这个指南提出了一个很坏的原则,这不是给不扶老人者提供了一个冠冕的“特许借口”?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指南说的是“不要急于扶起”,而不是说要大家“不要扶起”;再则,道德行为从来就是有成本的事情,道德选择果真脆弱得听不得半点风吹草动?“彭宇案”或者“许云鹤案”之后,反思甚嚣尘上,都不过是推脱道德义务的一个低级借口。在真相都没有的情况下,公意决然地给双方贴上舆论审判的标签,然后据此论证“失德的合理性”,这究竟是何居心?
客观地说,“跌倒指南”确实让救助行为多了一层技术上的思考,有效的应对不是继续拒绝出手、而是希图从法律层面减轻或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比如英美法系国家就有一种法则被称为“好撒马利亚人法则”,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如果我们在确保救助者权利的时候,再考量技术上的义务,也许更为合适。
眼下,呵护稀薄的慈善氛围、改良脆弱的道德环境,需要的不是对“跌倒指南”等吹毛求疵,而是基于理性之上的建构立场、立足于公益之上的包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