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局党组12日向社会公布:作出对曾经大闹报社的沈阳市沈河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松处分的决定,撤销杨晓松沈河区工商局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局长职务,给予行政降级处分。(8月12日新华网)
沈阳工商局给予杨晓松上述处分,主要原因是杨晓松未能正确处理并参与家属和报社记者的争执,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其在担任区工商局主要领导职务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和配偶谋取利益的问题,违反了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没有听到调查的结论,这就是杨晓松为其子投巨资开面包店的资金来源不明等问题。当时的报道说, “面包新语”沈阳店于2008年注册,注册法人姓名是杨济维,1984年出生,按时间推算,注册这家店时应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有内部人称,杨济维为杨局长之子。加盟“面包新语”,第一年先期投资需要500~600万元,第一年至第三年总投资需1000万~1200万之间,单店营业面积需要在100平方米以上。而身为一名公务员,杨晓松年薪不超过十万元。虽然工商局的回应中也说,“对杨晓松担任区工商局主要领导职务期间的廉政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但却没有对公众关心的面包店投资资金的来源问题作出交代——既没有说有问题,也没有说无问题。这是调查内容的遗漏,还是回复时的遗漏?
还有另一个问题我们也需要答案,这就是当时的新闻说,事情发生后,杨晓松曾动用多方力量“封锁消息”,让报社不要针对此事发稿。蹊跷的是,辽宁省内很多媒体均未对此事提及只言片语。究竟是谁封锁消息的?
如果是杨晓松本人,这是很难想象的,一个区的工商局长,怎么可能有能力封锁沈阳市的媒体?难道是他运用社会资源,让更高级别的官员对媒体下了封口令?这个下封口令的部门或官员也应该被公布出来。就算这不在沈阳工商局的职能范围之内,但此事因杨晓松而起,又引起了那么大的社会影响,沈阳市相关职能部门恐怕也不宜袖手旁观、坐视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