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点醋和酱油都纠结,“酸”的不是胃是心

时间:2011-08-11 13:26   来源:钱江晚报

  不久前,山西老陈醋扯出了惊人内幕:国家允许调味醋生产,并有相应标准。令人质疑的是,企业到底使用的是食用冰醋酸还是工业用冰醋酸进行勾兑,目前竟然无法检验,一项无法检验的国家标准又如何能保证我们的食醋安全呢?

  吃醋的事未了,广州日报昨日报道,和醋一样,国标也将酱油分成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两种,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不得少于50%。但问题又来了,根本没有办法去测定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

  王国荣:吃点醋和酱油都这么让人纠结,活得太累。说到底,还是一个标准问题。但疑惑的是,无论醋还是酱油,都是有标准的,像食醋就有《酿造食醋国家标准》、《原产地域保护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和《配制食醋行业标准》3个标准。是不是这个标准、那个标准的,无所适从了,反把这酱醋都“搅混”了?如果有标准,却无法检测,那标准有何意义?

  无风日子(钱报网网友):首先,市场要健康,离不开经营者的自律,虽然我们的一些行业标准已经陈旧,需要更新,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标准会允许加入有害物质来生产的,标准的变更大多也只局限于某些指标限值的调整,所以把责任推给旧标准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

  其次,市场的把关与监管一定要从严入手。就拿醋来说,勾兑的与酿造的无法检测区分,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因为标准上的指标大家都可以得到有效检测,靠这些区分确实很难。但是,我们还有制造工艺规定啊,食品企业在进行生产许可(QS)认证的时候,都有现场审核啊,这里面,包括工艺、设备、场地、人员、检测仪器都有非常具体严格的要求,那么我们在审核时是不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呢?有关部门平时对企业的检查是否也到位了呢?

  大阿哥(钱报网网友):没有出事的时候,什么标准不标准都不用管。可是,一出现了问题就一下子许诺要出台新标准!

  温国鹏(本报特约评论员):在舆论的漩涡之中感觉到了压力,才想起要制定新的质量标准来,这多少有一点儿亡羊补牢的味道。既然在山西老陈醋中“不添加任何防腐剂”不是什么难于上青天的事情,为什么现在才正儿八经地确定为标准,早干什么去了?食品安全标准总是跟在媒体曝光后面跑,总是等到被民众的口水喷到脸上才想起改进。对于山西省醋产业协会貌似铿锵有力的制定新标准的宣告,我们还是选择暂不喝彩。

  洪信良(本报特约评论员):“开门七件事”的相继沦陷,带来的伤害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连接生产厂家与消费者的桥梁是质检管理部门,桥梁成了纸糊的摆设,老陈醋自然要“涉水”,消费者“酸”的不是胃而是心。难不成要在中小学专门开设一门“真假食品辨识培训”课,让消费者自己成为半个专家,才能部分远离那些使用“创新”技术生产的“食品”?

  凌心园主(钱报网网友):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固然有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之错,但从另一方面看,随着各种类型食品的不断创新,单靠政府来不断增加新的标准,难免力有不逮。在我看来,行业协会应该要发挥引领行业良性发展的作用。然而问题在于,目前的行业协会,往往是外行做领导。以山西省醋产业协会为例,会长曹文杰是省轻工行业办副主任,常务副会长赵丽华是省财政厅原企业处处长。协会里外行领导内行,又没有消费者代表参与,使得各个行业协会也沦为政府部门的附庸,只能放放马后炮了。

  Yi依稀(钱报网网友):所谓的质量标准,据我所知,都是由所谓的行业老大(龙头企业)制定的。那就要生产厂家特别是带头大哥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了。但是,谁会跟自己过不去呢?社会是如此浮躁,企业更加唯利是图。所以,制定的标准要么是花样文章,要不就是不具操作性。愚弄官方,忽悠百姓。照说,这样的标准,应该由质检部门制定才是。为什么行业的标准制定权就下放了呢,至少也应该牵头并参与吧。对其中的权威性,可行性,可衡量性、可监督性还是应该抓起来的。

  王国荣:山西省醋产业协会会长曹文杰说:“今后,只要是标了山西老陈醋商标的,就相当于对社会有一个承诺,这就是百分之百符合标准的山西老陈醋,大家可以放心食用。”大家都想放心食用,但想起该协会副会长“山西陈醋95%放添加剂”的话,以及“化学酱油”致癌说又在坊间“发酵”,还真放不下心来。就怕,标准和禁令又停留在纸上,执行标准和监管标准实施的人行动又滞后了,甚至被利益“勾兑”了,那么一切都成枉然。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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