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仅开两罚单”或证禁烟思路需调整

时间:2011-05-13 10:43   来源:红网

  5月1日,卫生部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一些人对此寄予厚望。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曾于1995年就率先于全国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条例》的广东珠海市,在公共场所禁烟执法方面一直处境尴尬。迄今为止,珠海市15年内仅开过两张“禁烟罚单”,每单20元。(5月12日《广州日报》)
  
  值得一提的是,这“唯二”的禁烟罚单,还是1996年珠海版“禁烟条例”实施后多部门第一次上街联合执法时开出的,当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宣传《条例》的实施。禁烟法规因难以执行而趋于空置,这或许表明,公众应该降低对“立法控烟”的预期,有关部门对禁烟的思路也应该有所调整。
  
  今年年初,中国疾控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份评估报告显示,依照国际社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控制指标,中国控烟履约的绩效综合得分仅为37.3分。尴尬的“成绩单”,反证了目前控烟思路存在的问题——从有关部门目前的表现来看,通过“严刑峻法”从烟民手中“抢”走香烟,被认为是最有震慑力的举措。
  
  但我认为,吸烟行为自16世纪传入中国,历经数百年的传承和衍进,早就不再是单纯的个人选择,而已经成为世俗文化的一部分。吸烟主要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问题,要解决这种不良的生活方式形成的负面效应,借助社会的力量可能比法律法规更管用。
  
  从中国3亿多烟民的规模来看,尽管吸烟这种生活方式有着显而易见的危害,但吸烟文化的社会心理基础却相当顽固。如果不改变公众尤其是3亿多烟民的认知,通过公民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凡事都寄望于出台细之又细的法律法规,不仅执行效果未必理想,还容易让公众给公共政策贴上“懒政”的标签。
  
  通过公民行动推进禁烟工作,台湾地区的实践堪称典范。自上世纪80年代起,台湾地区就常年活跃着许多专职推动禁烟反的非政府组织,许多政治人物、演艺人员、体育明星、文化界名人也都被网罗成为禁烟团体的义工,他们不仅在媒体和公开场合倡导禁烟,还经常在学校对青少年展开教化工作。很明显,与冷冰冰硬邦邦的法律条文相比,这种贴近公众生活的公民宣讲行动,在情理上更能得到烟民和普通大众的认同,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禁烟的共识,让“吸烟有害健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成为公序良俗的一部分。
  
  呼吁更多地借助社会力量来解决吸烟这一社会问题,还因为烟草行业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决定了政府层面的治理举措可能被打折扣。我国目前各地几乎都有烟草企业,它们往往都是地方财政的纳税大户与重要支柱,这或许正是我国禁烟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内因。
  
  当然,我并不是说必要的时候通过适当的法律法规促进控烟工作不对,而是希望当前控烟工作的思路应该有所调整,更多地借助社会力量和公民行动来培养共识。只有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的必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对相关法规的执行力有了更多的信心,珠海版“禁烟条例”的今天才不至于成为全国版“禁烟令”的明天。(汤嘉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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