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胆结石住院一月花费45万元”“一月输液330公斤、输血14000多毫升”“病人死后仍在计费”……近日,“广东东莞一病人死后欠‘天价’医疗费”一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讨论。(4月8日《新京报》)
28天,330公斤,一个人一天24小时不间断,怕也输不进去这么多。而一万多毫升血浆,等于一个人体血液换了四遍。不过,更让人云里雾里的是医院接下来的解释:以住院28天计,每天输液约4000毫升。其余200多升液体主要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与透析类似,这需要使用大量的液体,这部分不是输入病人体内但计算在“输液单”内,血浆也是如此。
医院的专业解释,似乎蛮有道理,在治疗中的确有一些输液和血浆不是输进了人体中,而是用于体外治疗。不过,照医院这种说法,别说28天用掉330公斤输液、一万多毫升血浆,就是33吨输液、一万多公斤血浆,也能用掉。因为人体输液有极限,而用于“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却似个无底洞。而这一切医院还是基于“人道主义”,“为抢救患者,医生可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依据救治的需要先采取抢救措施”。
医院的高科技设备既能有效服务患者,有时也易过度消费病人。胆结石其实不算什么疑难杂症,然而在治疗期间,医院却用上了“连续肾脏替代治疗设备”。据业内人士称,这家医院所采用的“连续肾脏替代治疗设备”并非必需设备,即使在大医院,这个设备可能一年也就用两三次。再说,患者是一位普通的打工者,即便有医保可报销,但最高额也就5万元,在医疗费欠账几十万元后医院为何不及时告知?
常言道,医者父母心。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医院的“父母心”体现在哪?“一月输液330公斤”中又有多少道德的血液?这一切,或许只有医院自己明白。(朱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