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引进人才在南京买房不限购。此项措施被指放松限购令,打“擦边球”。(《扬子晚报》7月24日)
尽管惠普、苹果、谷歌等改变世界的著名公司及其创业者,最初都是从车库(相当于中国住宅的地下室和储物间)走出来的。不过,如此憋屈的“蜗居式”创业,显然不是咱的风格。国人向来崇尚“安居乐业”,既然“安居”在先,“乐业”在后,真心吸引人才,鼓励创业,当然要先解决好创业者的“安居”事宜,而绝无道理让人家来忍受悲催的“蜗居式”创业。
然而,根据南京目前执行的限购政策,如果非南京户籍的要在南京买房的话,必须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照此规定,外来的创业人才,最早也得要一年之后才有在南京买房的资格。本该主动“筑巢引凤”,假如连“买巢”还得让人才忍受漫漫等待期,如此不友善的限购政策,还真有可能将人才拒之门外。
从这个意义上说,南京房产限购政策对“321创业人才计划”的3000多名引进人才网开一面,引进的创业人才买房不必受限购政策的制约,的确颇显吸引人才的诚意。既然只是3000人成为限购政策的例外,既对于房产调控大局无伤大雅,又为创业人才解除了“安居”之忧,对于如此有的放矢的“人才政策”,的确不必过于上纲上线,似乎也不必动辄贴上“打限购政策擦边球”的标签。
诚然,仅仅是3000人可以不受限购令限制,的确不至于让“限购令”彻底形同虚设。“人才优惠政策”与“房产调控政策”也不必混为一谈,甚至对立起来。但是,当“人才政策”屡屡成为“房产政策”的例外,的确也怨不得人们心中犯嘀咕。
事实上,对于创业人才而言,真若怀有强烈的创业愿望,即便不必唯谷歌、苹果的“车库”是瞻,想必也该更多看中当地的人才资源与创业环境,假如仅仅因为“房产限购”,仅仅因为买房有所限制,便不愿屈就的话。如此人才,究竟是志在“创业”,还是趣在“炒房”,倒是有必要打上个问号。“买房不限购”的人才优惠政策,该不会是为“炒房型”创业人才度身定制的吧?
基于上述视点,吸引创业人才当然没错,但真要吸引创业人才,其实更应着重于创业环境的打造,而不是搞出“买房不限购”之类的创业“特权”。即便解决创业者的“安居”之需,也绝非只有松动“限购政策”这一条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买房不限购”与其说是吸引创业人才的优惠政策,毋宁说是对创业精神的曲解甚至误导,尤其是当房地产前景本身并不乐观,创业者倒是更需保持清醒头脑,切莫不小心掉入“炒房式创业”甚至“创业创成房东”的陷阱。(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