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财税收入的增长低于GDP的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财税收入在GDP中的比例合理下降,才是目前结构性减税得到真正实行的标志。
结构性减税的口号喊了几年,但是一直未见成效,在2012年开局的第一个季度,效果又如何呢?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4.7%,比去年同期回落18.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3%,比去年同期回落22.1个百分点。根据另一部门4月13日公布的数据,第一季度全国GDP同比增长8.1%;同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分别达9.8%和12.7%。
从增长率来看,尽管财政收入增幅有所回落,但居民收入增长仍然没有跑赢财政收入。所以,在GDP的大蛋糕里,城乡居民收入所占的比例可能还在继续下降。
去年以来,一些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主要是今年1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部分城市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对数百种进口商品实施了比较低的关税税率,以及减免蔬菜等一部分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减轻物流企业主要是大宗商品储备仓库所占土地的使用税、进一步减轻物流企业以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等等。
但是根据各地的实施情况,上述减税情况并不理想。
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上调,该措施针对的仅仅是个体工商户,一些规模不大但采取公司制的小型企业不能享受这一待遇。甚至有报道称,一些地方把过去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统统提到起征点,致使过去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现在反而多纳税。
有些行业属于营改增范畴,增值税税率是6%,此前营业税税率为5%,改征增值税后可以进项抵扣,但是因为企业进项少,相当于税率提高了1%。
减税尚未达标,一些“加税”措施却在进行。据报道,有些地方迫于财税增幅下降,要求企业“预缴”所得税。此外,房产税试点范围可能扩大、一些地方对网店征税念念不忘、某些地方开始对资本公积转注册资本征税、海关将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完税价格大幅提升、部分省份正酝酿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等等。
所谓结构性减税,其含义应当有两点,第一是有增有减、第二是以减为主。目前有增有减做到了,但是第二点还没有做到。结构性减税的成效,其衡量标准应当是以减为主,即总体税负减轻。如果财税收入的增长低于GDP的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财税收入在GDP中的比例合理下降,才是目前结构性减税得到真正实行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