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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须念好“减”字诀

2012年03月14日 09:44: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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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12日发布数据,今年1~2月全国财政收入累计2091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23.89亿元,增长13.1%。包括联想董事长杨元庆、中金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以及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内的多位代表、委员提交议案和提案建议减税。

  若以水涨船高来形容GDP与税收两者之间的关系,现在的税收收入简直成了“气垫船”,高高地悬浮在水面之上。不论财税部门给出什么样的解释,税收收入远远高于GDP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正如李剑阁所说:“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任何一个老百姓也不能接受。”

  “10根手指已掰完,可是这些税费却还没列举完”,无数小微企业被数不清的税费压得喘不过气来,而发出“依法缴税必死无疑”的哀鸣;公众的感受也好不到哪去,税收高、物价高,月薪过万也不够花,幸福感不足。对此,各界以少有的共识,呼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减税措施,以支持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并以此提高劳动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改善投资与消费比例,改变以出口和投资主导增长的局面。谢国忠等经济学家甚至提出一万亿元的减税额度建议。

  面对企业、公众强烈的减税诉求,财税部门照例提“结构性减税”,譬如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等。事实上,这个“结构性减税”公众早就听得耳朵生茧。在2002年以后财政部门就开始把“结构性减税”挂在嘴边,十年了,结果如何?2000年的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为12.8%,并呈逐年攀升态势,到2011年接近20%。数据说明,近十年来,“结构性”未见调好,“减税”更未实现。按这种惯性滑行,明年的税收收入又将是一个怎样的局面?不难预料。

  毋庸讳言,我国的税制结构几乎走进死胡同。有专家用三句话来概括:流转税收入占70%,企业缴纳的税收占92%以上,法人直接缴纳的税收占98%。其中流转环节税赋过高,是物价高企的重要推手;企业缴纳比重过大,严重压缩企业生存空间。税制的结构需要调整是无疑的,问题是如何做好这道经济学难题。结构性减税如果像过往一样,只是在税种、税率上零敲碎打、小修小补,动动无伤大雅的“微创手术”,总账不降反升,达不到“轻徭薄赋”、还利于民的减税效果,便没有什么意义。

  减税的第一目标是要把税收实实在在减下来,舒缓公众的税痛,第二目标才是调整结构。换言之,应在减税的过程中,追求结构性的优化和调整。如果结构性减税难以实现第一目标,那么应该考虑全面减税的可能性。目前,减税的条件已经具备:一是财政状况良好,具备物质条件,二是企业、公众有诉求,三是各阶层有共识。因此,公众有理由期望政府以更加直接、更大力度、更广面积的减税行动,给广大小微企业松绑,放水养鱼,给个人减税,壮大中等收入群体。

  从长计议,治税收乱象,必须落实“法定”原则,征哪些税、怎样征、征多少等应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不多收,不乱收,不能因为“鹅毛”越来越丰就拼命拔。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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