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范围正在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近日,国土部向各省国土部门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要求各县级国土部门对2011年以来的成交地块进行清理,对漏报的地块应在6月30日前补充上报。据悉,限购令将可能扩大至三四线城市。(6月7日 《济南日报》)
目前看来,限购令的确算得上“一招鲜”,媒体报道,严厉的限购令下,已经有大量的投资和投机性需求被挤出市场,出局资金约有5000亿元,同比2010年年底的新建住宅价格,限购范围内的城市回调幅度可达10%。甚至有专家据此得出“房价年内至少下降10%”舒心结论——抑制投机有成效,得出的数据挺喜人、未来走向也乐观,估计,这算是相关部门放风要“将限购令扩大至三四线城市”最强悍的底气。
不过,在数据的花团锦簇、舆论的锣鼓喧天之外,笔者一直在思索两个问题,一是限购令有没有众人想象中的那般美好?二来,扩大版的限购令能否治标又治本?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被寄予厚望的“限购令”从诞生之日起,便与“户籍歧视”、“误伤部分改善性需求”、“重行政干预轻市场调节”等“副作用”相伴而生,而其在一二线城市使用过程中,带来的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却也是触目惊心:固化了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员流动,压制了有效市场需求、加剧了分配不公,促进了房租飙涨……而这些,并不会随着三四线城市的扩展实行有任何改观。
而最重要的是,限购令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在“治标”上,作为房价退烧的良药、维稳社会纾解矛盾的排毒药,“止烧”和“排毒”都只是暂时的事情。一旦取消,甚至会迎来房价的报复性反弹,与民众更大的积怨。在“治本”上,其解不开房价难题,既不能改变地方政府“责任向下、财力向上”的行政理念,又不能撼动“地方政府的GDP仍然靠卖地来拉动”的现有格局。
正因如此,在卖地收入仍旧是地方财政主要来源的大背景下,限购令到了地方政府手里,经常沦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游戏——在政策制定之初留“后门”者有之、默许假证件、假纳税证明等非法业务大行其道者有之、甚至实行了没几天,就喊着撑不下去意欲“取消”者亦有之……而此类的博弈与突破之心,绝不会因为三四线城市的加入有任何减少,更多城市只会学习之、借鉴之、模仿之。
所以,限购令“扩大版”虽有实行的必要,但要切记“一招鲜”并不能“吃遍天”,作为一种内有缺陷、外有阻力的行政干预手段,其对房产市场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要让房地产走上健康的轨道,就需要中央层面打好调控“组合拳”同时,配以金融、税收、财政、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长效改革。而最重要的,是想方设法促进地方政府放弃土地财政,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忽视了这一点,对再多地方“限购”都于事无补。(崔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