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有效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痛点问题,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宠儿。这样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有时候,到了熊孩子手里就成了穿梭于大街小巷的玩具……2017年3月,上海的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ofo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身亡。近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ofo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公司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其中大多数人表示这样的家长简直是新型的高代价碰瓷、新世纪甩锅侠,受到了满满的嘲讽。据了解,这个孩子是找到了一辆可以直接解开机械锁的ofo单车,直接上路才发生的惨剧。事后,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该男孩未满12周岁,骑着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这也正是这对家长遭受如此鄙夷的原因:家长自身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在先,且主要责任在于自家孩子,现在却提出了如此高的赔偿,甚至把第三方也拉进来成为自己的索赔目标。
可是,不妨换个角度想想,这对父母无论提出了多少数目的赔偿金额,哪怕是一个亿,这都是法律允许的,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而赔偿金额是否合理,法院自会依法给出判决。如果积极利用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都变成错误的话,那我们就不是受文明教育的现代人了。
我们不必先急于探求高额赔偿背后的目的诉求,客观上,共享单车发生的惨剧和它的弊端,确实因为这件事的热度而被大家更广泛知晓了,这有助于让共享单车不断去完善,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因骑共享单车发生的意外事故多达18起,其中6人不满12周岁。我们可以看到,年龄不满12岁使用共享单车而发生意外的孩子占据的比例非常大。这一点足以引起警觉:这不是孤例。为什么?产品本身有什么缺陷?
作为监护人,照看孩子是父母的职责。但是不管什么样的家庭,没有监护人能做到全年365天,每分每秒都让孩子处于自己的监护之下。加上孩子天生的好奇心以及对安全意识的缺乏,一旦脱离监护人的视线,难免做出危险动作。就像上海的11岁男童,直接骑上了共享单车。而在这种情况下,共享单车自身,成了能够阻止惨剧发生的一道重要防线。共享单车既然是提供服务的一方,那么它应该保证的,就不单单是自行车本身车胎有没有气、刹车好不好的事,连同如何确保不被非法使用和不安全使用的问题,也应该是共享单车提供方考虑的方方面面。
作为服务于大众的企业来说,共享单车能共享的不单是方便,更多的应该是安全。确保企业提供的是一个没有明显纰漏的产品,这是关系公众利益和安全的大事。基于这一点,不妨把“878万索赔”一案看作一次公益诉讼。这在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并不是一个虚妄的高蹈之语,而是避免下一次悲剧发生的迫切现实。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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