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大陆观察

云中漫笔:勿用“刷流量”点虚火

2017年04月11日 09:34: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移动互联网时代,视频网站正在取代电视台成为用户观看视频的主流平台。IP大剧、综艺、电影等在各类视频网站赢得了可观的流量数据和口碑,热播剧的平台播放量更是轻松就能破百亿。

  但是,关于网络视频点击率存在“刷流量”、数据造假的传言却不绝于耳。之前,有媒体报道某古装热播剧的剧方被网路“刷流量”水军讨薪,将网播量数据造假的“潜规则”搬到了聚光灯下。近日,又有影视公司业内人士爆出“网络视频点击率90%都有水分,网播量存在流量数据造假情形”。一时间,网络视频点击率用“刷流量”进行数据造假的话题再次成为焦点。

  所谓刷流量是指一些热播剧在网络播出时,通过技术手段虚拟点击。通俗来讲,就是通过掌握大量IP地址来制造访问量。据悉,刷流量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在淘宝输入“视频点击”、“刷流量”等关键词,提供该项服务的商家就有近百家,售卖记录的数量更是惊人。

  无利不起早。深挖网播片方“刷流量”的背后原因,主要涉及内容制作公司和投资机构的利益博弈。

  流量数据是衡量一个热播剧的广告价值、品牌价值等商业元素的重要参考项。据悉,很多内容公司在内容制作初期就会与植入广告的广告主和投资方签订所谓的“对赌协议”。如果电视剧、综艺等内容能够获得“喜人”的数据和口碑,那么内容制作方就可以获得良好的广告和投资“营收”,同时利用后续品牌效应吸引更大投资。流量数据不仅“养肥”了内容制作方自身,也能便于给投资方“交差”。

  因此,无论是从营销角度还是从投资角度来看,拥有流量就等于拥有了真金白银,视频行业唯“流量”马首是瞻也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视频行业刷流量的行为严重污染了我国影视内容行业的发展生态。一些内容质量不高,依靠“颜值”“绯闻”等炒起来的IP大剧屡屡占据“热播榜”。相反,部分内容立意好、制作精致的作品却因为缺乏营销被淹没。

  面对此种现状,内容制作方、视频播放平台和广告主应该如何自纠自查?

  笔者认为,首先,内容制作方应该多在“好剧本、好立意、好演员”上面下工夫,少在“刷流量、刷口碑、炒绯闻”上面动歪点子,用高质量的作品吸引用户,用真实数据塑造作品的商业价值。就拿最近热播的反腐剧《人民的名义》来说,无需点“虚火”,这部剧就以阳光、正派的好立意以及老戏骨的精湛演技实力“霸屏”“圈粉”,赢得了响当当的好口碑。

  其次,作为视频播放平台,应该采用最新的数据统计技术和监测手段,建立自己的流量防刷、IP甄别系统,将“刷流量”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最后,广告主在选择广告植入项目时可以引入第三方的广告数据监测系统,同时将粉丝回复、舆情概况等因素考虑在内,以防止内容制作公司用“刷流量”自欺欺人。

[责任编辑:李帅]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The requested resource has been assigned a new permanent URI.


Powered by Tengine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