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何某在2015年到北京健宫医院住院治疗。何某家属以医院护理不当导致何某生褥疮为由,拒绝办理出院手续,使何某滞留在医院病房近两年,并拒交医疗费用等13万余元。医院为此对何某提起诉讼,12月20日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21日《京华时报》)
世界上有很多地方让人流连忘返,比如风光绝美之地、特色美食扎堆之所、人生机会多多之处,都让来来往往的人们心生羡意,想停下脚步多呆一段时间。这是正常的生活图片。让人没想到的是,也有人因病进了医院,病好了可以出院了,却找出某种理由予以拒绝,在医院里一住就是近两年,最后惹上官司,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何某的这一事情,现已进入司法渠道,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判决。而透过这一官司,不能不说,还有许多值得琢磨的地方。在笔者看来,首先是错误的就医认知,尤其是患者家属,似乎已把医院当成了一所养老院。老人在医院,有护工打理,有医生照看,或许在他们眼中,这比出院回家要天天陪伴、安排衣食起居等省心省事到哪里去了,于是病好了也不肯出院。可他们有没有想过,这对亲情孝道是不是一种伤害?
其次,就算患者家属想把医院当作养老院,找出某种理由把老人留在医院里,那也得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进养老院同样是要出钱的。将近两年的滞留,13万余元费用拒交,这架势,看起来有赖账的苗头了。由此就不难理解,医院为啥把何某告上法庭。平常人惹上官司,无论怎么看都不是好事,真是何苦乃尔!
事实上,这还并非个案,类似的事例在各地医院多有出现。据《广州日报》今年年初报道,在广东佛山市中医院,一位植物人患者不需要住院,更无清醒过来的迹象,家属自己也清楚,但却带着他,连同自己,滞留医院长达31个月,最后医院通过两场官司,法院对患者下达了“搬离令”。他们为何“赖医院”?原因不复杂,只是因为医院有“免费”服务。从媒体报道来看,还有患者在医院滞留时间更长的事例。
众所周知,医院是公共服务机构,对所有患者开放。在大城市的各大医院,常常出现一床难求的现象。所以,患者滞留医院,实属不该。这既造成医院管理不便,侵犯了医院利益,又对其他患者造成了伤害。试想,一个人生病了,却进不了医院,没床位,这不是雪上加霜么?在北京何某滞留医院一事中,医务人员说,何某占用床位期间已可接收60多名病人。可以说,患者滞留医院,在主观上属于只顾一己之私利,在客观上实为滥用公共资源。
好在,这些滞留医院的事件,已经或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没有造成新的矛盾,值得庆幸。是的,作为医院,如果觉得患者长时间无理由占用了医疗资源,那么,就应该拿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反过来,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甚至警方的处理有疑义,也可以拿出证据通过司法途径去起诉。道理很简单,社会需要秩序,需要正常运转。(肖应林)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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