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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两岁志愿者 可爱不可取

2016年11月24日 10:50:09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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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两岁志愿者 可爱不可取

  关爱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也是国家的希望。两岁娃捡垃圾,是对儿童生命安全的漠视,是违反科学的盲目蛮干,是十分危险的游戏。

  近日,连云港多个微信公众号热转的一组照片萌遍朋友圈。照片里,一个两岁左右的男孩穿着黄色马甲,提着袋子在马路上捡垃圾。原来,最近连云港正在创建卫生城市,一位工作人员周末就带着孩 子一起上班,没想到“工作照”被发到网上,一下子火了。(11月23日《现代快报》)

  两岁萌娃当“志愿者”,捡垃圾“工作照”走红网络,受到追捧。认为“实在太可爱了!”据报道,由于连云港正在创建卫生城市,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都放弃周末休息到小区和大街上捡垃圾,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烔烔也被妈妈带到了大街上,当起小小志愿者。

  对于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作秀的质疑,家长否认说,并非作秀,这样对孩子是种锻炼。

  的确,两岁娃捡垃圾,却是“绝无仅有”,所以很新鲜,大家都对这样的萌娃产生好奇感,引起关注也是在情理之中。但是工作人员为创建卫生城市在工作,不论是什么时间,平时上班时间也好,周末加班也好,都不应该带两岁娃一道工作。要么不去,要么去了就不能带孩子一道去上班。从工作角度来说,带孩子上班违法劳动纪律,坏了规矩,是不能允许的。

  从安全的角度来说,两岁娃根本不懂事,正是需要大人精心照顾的年龄。而带两岁娃到文明创建街头去当“志愿者”,捡垃圾,这是非常危险的,不仅大人不能工作,而且这样做会给道路安全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因为文明创建的工作都是穿梭于人来人往的大街小巷,车多人多,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故。两岁孩子根本不懂事,和母亲一道去捡垃圾,走路都不稳还能捡到什么垃圾?不是在帮忙,而是在添乱。

  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来看,两岁娃捡垃圾,是对儿童生命安全的漠视。让两岁儿童捡垃圾,对母亲来说是家长的严重失职,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何况这种“锻炼”是非常幼稚可笑的,捡垃圾“锻炼”,超出两岁娃锻炼的极限,是违反科学的盲目蛮干,是十分危险的游戏。如此“锻炼”是以牺牲儿童安全为代价。对于社会来说。关爱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也是国家的希望。母亲这样做是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对于这样的“网红”,人们不能去追捧,虽然“可爱可乐”但绝不可取!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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