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名大学生“被贷款”,不只是校园贷的错
校园贷固然问题多多,但它本身并非洪水猛兽,不应该被妖魔化。对于乱象丛生的校园贷,细化管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大学生的财商教育也亟待加强。
近日,湖南18名大学生发现“被贷款”50余万元,而利用他们个人信息贷款的是湖南文理学院大四学生黄帅。9月30日,黄帅的父亲找到学校,称儿子已成年,会承担相应责任,自己无力替他还钱。目前,黄帅已去往外地,承诺通过打工来偿还债务。
此事比较理想的结局是,黄同学通过打工来改善财务状况,兑现承诺。当然也可能是另一种情况,黄同学从此一去不返,承诺成了“空头支票”,“被贷款”的同学要么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要么吃下哑巴亏。倘是后者,无论是哪一方来说都不是件好事,尤其是黄同学,其个人信用将从此写上污点。在一个越来越重视个人信用的社会,如此代价不可谓不沉重。
因校园贷引发的债务纠纷,近年来颇为常见。前不久,女大学生校园贷款打“裸条”、河南大学生因校园贷“被逼死”,曾引发阵阵热议,各种名目的校园贷也由此浮出水面。可能因为手段过激,加之两起案例助推,一时间,校园贷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鉴于此,今年4月,教育部和银监会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8月24日,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对校园网贷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
[责任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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