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这一庄严承诺奏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时代强音,也是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体现,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广泛共鸣。广大网友纷纷点赞,对人民法院工作和司法公信充满期待,这样的反馈对人民法院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
从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系列破解执行难的规定、司法解释以及依托信息化建设所做的不懈努力中,不难看到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可谓是煞费苦心,所彰显的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刚性执行的品格更是值得点赞。
点赞之一:充满自信、直面问题
执行难的存在,影响着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极大降低了社会公众对于司法改革的获得感。因此,人民法院敢于面对改革中的重重困难,秉承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伤的勇气,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执着,直面并破解执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不少人会问,周强院长提出的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底气和信心来自何处?可以肯定地说,这份承诺是经过深思熟虑、调查论证的有的放矢,这份底气和信心来源于人民法院已经找到了破解执行难的根本路径,以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强化各项执行工作,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和新突破。
点赞之二:不畏艰难、敢于担当
充满自信是敢于担当的基础和前提,敢于担当是充满自信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执行难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回避、掩盖没有出路,敢于解决矛盾和问题才是正道。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不断拓宽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与多个部门形成网络查控对接,截至目前,已经与574家银行进行了网络对接,可以在全国22万个银行营业网点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河北、浙江等地法院积极开展审执分离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湖南、内蒙古等16个省市区法院建立了异地执行协作机制等。应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各级法院以司法改革为抓手,秉承“凡是对破解执行难有帮助的都坚决去做,凡是可能影响执行难的都三思而后行,凡是不利于破解执行难的都坚决不做”的工作原则,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点赞之三:真抓实干、刚性执行
面对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以司法改革为依托,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把握执行规律,探寻执行难根源,做好了破解执行难的顶层设计,并敢于和善于啃执行难这块硬骨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刚性执行力护航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到2016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67.3万件,执结381.6万件,分别上升37%和31.3%。同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敢于硬碰硬,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不论是什么人,坚决予以制裁。人民法院对1.4万人决定司法拘留,对1145人给予刑事处罚就是明证。
此外,据了解,新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执行模式、执行体制、执行管理、执行机制、财产变现、规范体系、监督方式、专项行动的八大变革,这无疑给法院破解执行难再添新翼。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让人民群众告别了立案难时代,那么周强院长作出的庄严承诺,也让我们期待着执行不再难时代的到来。只要努力,梦想总会实现的,而人民法院已经在不懈努力,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呢?(闫峰)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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