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不能成空中楼阁

时间:2015-10-20 15:54   来源:法制日报

  有关部门在制定惠民政策时,要力求政策制定的精细化、衔接度,绝不能在一些细节的规定上人为设置壁垒

  据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冯磊(化名)在河北保定工作,但由于他所在的公司总部在北京,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北京,这给冯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保定买房带来了麻烦。几个月前,冯磊听到消息,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他很高兴。但到现在,冯磊已经为此事奔波3个月了,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格式问题。从开始的公章标准,到现在的经办人姓名和电话,两地公积金中心在细节问题上互不让步。直到10月16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时下,群众要办点事,难不难?可能有人会说,中央政府一直在强调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应该是不难了。可是,冯磊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的遭遇却活生生地告诉我们,惠民政策的“肠梗塞”问题,真的是令人十分为难,往往是政策规定可以办理范畴之内的民生事宜,现实中却是难上加难。

  为了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支持缴存职工异地购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权益,9月下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规定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这对很多想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公民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然而,没有亲身经历过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的人,可能并不知道一个环节上的问题,就会使事情前功尽弃、全部泡汤——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通知》规定:“管理部在缴存证明上加盖业务章,视同加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而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认为,河北省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省内异地缴存互认流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加盖中心公章”。于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公章,事情就卡壳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新政下发后,冯磊又带着新下发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来到北京办理有关手续,新的缴存证明已经将公章等同于业务章,但是北京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中不再填写管理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保定却又遇阻,保定中心贷款处处长回应称,新的缴存证明是国家的规定,没有经办人姓名和电话就是不能办理。于是,事情又再次卡壳了。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本届中央政府一直在反复强调的大事,因为,过去有不少人为构筑的办事流程上的“肠梗阻”,使得公民办理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情时经常受困受阻。近几年来,中央政府已经数度取消或下放了行政审批权,目的就是为了使民众“办事难”成为过去式。然而,这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执行力和落地率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存在一些困难。“你是看新闻看到的,那是新闻,要到我们这儿,那就得等”,类似民间流行的话语,实在是生动的写照。

  惠民政策为何总是“肠梗塞”?这无疑值得我们反思——一则,我们要不断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执行力,如果一些部门还是不能主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那么,对不起,这些人就该调离甚至清退出公仆队伍。同时,有关部门在制定惠民政策时,要力求政策制定的精细化、衔接度,绝不能在一些细节的规定上人为设置壁垒,使百姓办事屡屡碰壁,使惠民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吴杭民)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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