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地陷事故,人祸甚于地质原因

时间:2015-08-14 11:26   来源:新京报

  就算天有不测风云,地有不测土质,那么是否可以问,在12日发生塌陷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做了什么?面对发生多次塌陷,施工方是否该停工检讨施工方案?

  8月13日,继前一日发生地陷事故后,东莞莞惠城轨常平段再次发生大规模塌陷事故,造成1名井下施工人员死亡。事后,常平镇政府和施工方通报称,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一是因暴雨地下水位暴涨,二是该路段地质条件较差。

  东莞城轨常平段已不止发生过一次地陷,施工单位中铁三局也不止一次拿地质原因搪塞了。综合媒体报道,该施工地段发生塌陷,2013年1次,2014年2次,今年6月1次,所幸均未发生人员伤亡,加上最近这两次,合计发生过6次塌陷事故!事故第一次发生,拿这个原因说事还勉强成立,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再说,未免苍白无力。

  道路施工自然会碰到各种地质环境,施工单位的任务就是遇河搭桥、过山穿洞。现有工程技术和设备,足以应对各种复杂地质条件。作为施工单位,对相关路段可能碰到的问题早该有所测算,从技术上加以克服。发生多次塌陷,要么是施工单位预估不足,或者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缺乏高度重视。

  就算“上有不测风云,下有不测地质”,那么是否可以问,在12日发生塌陷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做了什么?面对发生多次塌陷,施工方是否该停工检讨施工方案?相关部门是否该讨论加强安全防范?

  那天已有一辆车被吞没,周边明摆着又是繁华商业街区,有关方面本应扩大施工封闭范围,拉起警戒线,派人现场值守。这些事情,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了吗?如果什么都没做,一味地把问题归结于天气和地质原因,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谎言。

  地质原因可以克服,人祸难以防范。国内发生的许多安全事故,天灾有之,但人祸甚于天灾。

  例如,地铁发生施工事故,往往与地方政府赶进度,施工单位赶工期有关。许多地方官员都想在任期内完成重大工程,以便将项目纳入政绩口袋。一声令下,从剪彩日期倒推工程建设期限,为了拿下项目,施工单位不得不硬着头皮接下“军令状”。于是,哪怕是发生塌陷,施工单位也只有默默回填土方后照常施工,从而埋下灾祸隐患。东莞该施工段是不是这样,不得而知。但这是较为常见的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塌陷事故一再发生,再拿天气和地质说事,说了恐怕自己都不信。还是拿出真心诚意向公众道歉,拿出具体方案填补施工漏洞吧。(魏英杰 媒体人)

编辑: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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