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业主“畜生”,利益博弈不能逾越底线

时间:2015-08-06 14:17   来源:人民网

  近日,江苏连云港市某小区业主们发现,物业公司张贴了一张催缴物业费用的“紧急通知”,通知内容里面竟然出现了“畜生”这样的辱骂字眼以及威胁语言。对此,小区业主非常不满。而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通知可能是个别收费员受到委屈后擅自贴出去的,已经安排人员及时清除。(8月4日《现代快报》)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碎片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的当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屡见不鲜。“辱骂业主畜生”作为一种语言暴力,显然逾越了规则底线,不仅不利于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协调,反而会适得其反,让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张。作为物业行业生存生态和消费者维权现状的一个缩影,“辱骂业主畜生”的背后,有着双方不同的利益诉求。

  笔者曾对武汉市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访谈,其最大的难处和抱怨在于三点:一是物业费难收,一部分业主积极缴纳,一部分业主经过物业公司“做工作”之后能够补缴,另一部分业主却试图“搭便车”,恶意拖欠甚至拒绝缴纳物业费;二是“关系打结”,物业公司与房管机构、房地产开发商、社区居委会等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关系不顺;三是社会认同低,物业人员经常遭遇情绪性的谩骂和无端的指责,甚至有业主称物业人员为“看门狗”。

  只不过,在业主看来,采取不合作甚至对抗的态度,缓缴甚至拒付物业费往往“事出有因”:一是对房地产开发商不满,要么是房子存在着质量问题,要么是“两证”办理上存在着困难;二是对物业公司不满,要么觉得物业收费标准不合理,要么觉得物业服务不尽人意;三是存在客观状况,或许家庭经济困难、一时周转不开,或许工作繁忙、无暇缴费。

  物业费既是物业公司维持正常运行必不可缺的“粮食”,也是业主进行利益博弈至关重要的“筹码”。当双方都把同一个目标看得如此重要而且都不愿退让和妥协的时候,矛盾的升级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从这个角度上说,“辱骂业主畜生”尽管在表达方式上剑走偏锋,却依然是一种利益诉求。

  伴随着居住结构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们购买了商品房,成为业主。一方面,权利意识的高涨,让业主们对物业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既面临着管理机制的问题,又面临着专业化、规范化上的短板——供求关系的失衡,良性互动的缺失,让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博弈屡见不鲜。

  成立业主委员会、打破 “一盘散沙”的消费维权困境也好,健全利益博弈机制、使得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博弈常态化也罢,只有既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尊重物业公司正当的利益诉求,才能实现双赢。(杨朝清)

编辑:陆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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