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晒账单还需走得更远

时间:2011-04-19 13:21   来源:京华时报

  公开的目的比公开的形式更重要。信息公开永远只是手段,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兼顾物业公司利益,促进社区和谐关系,才是“晒”账单的终极目标。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近期,北京各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向业主公示收支情况。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喜忧参半。

  从进行公示物业公司的比例超过80%这一点看,物业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在制度约束下,正在成为一种常态,相比过去的普遍藏着掖着,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另一方面,这只是迈出了一小步,目前物业晒账单的程度和水平,离广大业主的利益诉求和社区良性运作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

  首先,公开的效果比公开的态度更重要。现在“公开”已经成为共识,拿“不方便”“怕泄密”等由头来说事的声音越来越弱,也逐渐失去了市场。尤其在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推动下,不管愿意不愿意,该公开都得公开。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信息公开质量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事实上,不管是政府信息的公开,还是物业信息的公开,都存在相似的问题:想知道的不公开,公开了的看不懂。

  比如,此次被调查的物业公司中,有的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公示,有的有意漏掉业主关注的公共收益部分,有的收支统计方法不准确,有的收支出现亏损却让人看得云里雾里,疑窦丛生,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公开信息的可信度打了折扣,有应付甚至忽悠的嫌疑。这就提醒有关部门,物业公开什么,怎么公开,还需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细节,并要与相应责任追究环节挂起钩来,才能把物业信息公示得更实在、更明白。

  其次,公开的目的比公开的形式更重要。信息公开永远只是手段,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兼顾物业公司利益,促进社区和谐关系,才是晒账单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物业公司不能自说自话,一手包办,公布什么就是什么,而应积极回应业主的要求和质疑,把信息公开作为一种应尽的义务完成好,并借鉴业主的反馈改进服务和管理,更好地维护业主切身利益;也需要业主们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引进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进行审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明确公示条款和违约责任,在规则的框架内进行理性的利益博弈。

  此前曾有过另一则消息,西城区朗琴园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订立“信托契约”,实行公共收益分配,并且赋予了每个业主随时监督物业公司的权力,甚至可以查账。结果,90%的业主都缴纳了物业费,业主们每年也能收到公共收益的现金红包,皆大欢喜。正如社区专家所指出的,强势的一方向弱势的一方公布了收支,这是业主与物业建立互信的第一步。从社区发展趋势看,由互信到互利,由共赢到共享,应该是一个成熟社区的未来所在。 (何苇杭)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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