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汉阳区黄金口工业园一路口,路边一工地门前挂了一串汽车牌,有十几副。几名工人说:“100元一副,交钱就可领走。”73岁的李爹爹说,这些车牌都是前几天下大雨被冲走后他在齐腰深的污水中摸回来的。对于卖车牌之举,有人认为这是趁火打劫,也有人报以理解,“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捞车牌卖不是第一次出现,也不止一次引发争议。作为置身其外的旁观者,褒贬是个人权利,但由于不是当事人,很容易流于不痛不痒。如果还原当时的情境,我们置身其中,又会作何选择?如果我是车主,有人帮我捞了车牌,也许不等对方要价,我会主动给点报酬;如果我是捞车牌者,碰到车主来找,也许主动奉上,不会好意思要钱。
这是一个人的道德观,这种价值取向不能涵盖所有人,更不能强加在所有人身上。有人愿意在深水中捞车牌,并且想要点报酬,只要不违法,就没什么要紧的。如果做得较为得体,让车主感觉不唐突,也是一件挺美好的事。同时,如果车主心安理得拿回车牌,不感谢一番,也说不过去。基于此,这事是道德考题,也是为人处世的现实命题。中国人讲究分寸,无论捞车牌者还是车主,只要把握住分寸,即可皆大欢喜。
每逢此类事件曝光,总有人拿出“子贡赎人”的古老案例:战国时期,鲁国政府规定,凡有人赎回流落异乡的奴隶同胞,国家给予赏金若干。子贡做了好事,却放弃领赏,受到孔子批评。因为放弃领赏,意味着绑架了道德,让那些领取赏金的人难堪,长此以往,反而没人愿意再做这样的好事,鲁国政府这项仁政就遭到实质上的废弃,反而不利于鲁国人民。
哪怕放在今天,孔子的见解也有现实的价值。也许若干年后,国人的道德素养极大提高,人人超脱了个人私利,完全成为道德人,那时自会推翻孔子的道德观。但是,这一天毕竟遥远,我们既然不能道德大跃进,为何不能承认当下的私利诉求呢?
更重要的是,在探讨个人私利的同时,有一个问题同样不能忽略:为什么车牌如此不禁泡,仿佛一见水就脱落,这又是怎么回事?如果忽略了这个场外因素,而单纯谴责场内人,至少不那么公允。
许多时候我们太容易激愤,太容易表明立场,也太容易论出是非,而现实的复杂在于很多问题并不是非此即彼。捞车牌卖即是如此。如果只是把它当成道德考题,或许就会贴标签,在你来我往的道德口水中不了了之。置身其中,我该怎么做?我能做什么?站得更高一些又该追问什么?每个人不妨虚拟场景,自问自答。(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