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是怎样冲过7层关卡的

时间:2015-06-25 15:12   来源:中国网

  “僵尸肉”,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多为走私品,质量安全不能保证。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但是,这样的走私肉却悄然走上了我们百姓的餐桌。因此,它给我们的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检察、海关等部门彻底查清“僵尸肉”的来龙去脉,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绝不能让其逍遥法外。                    

  据人民网6月24日报道,“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威胁着百姓的食品安全。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占地面积180亩的红星冷库是湖南最大的冻品批发市场,也是湖南省主要冻品集散地。据长沙海关保守统计,红星冷库每年吞吐量80万吨冻品中,约1/3是来源不明的境外冻品。

  针对这些问题,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有漏洞,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应当通力合作,要彻底查清“僵尸肉”的流通渠道和去向,彻底查清哪些餐馆、酒店、大排档在使用劣质肉品欺骗消费者,坚决依法严惩走私犯罪分子和批发销售与经营者。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有着严格的分工负责体系和运行机制。既然食品安全监管中出现了“僵尸肉”,就要依法对监管者展开严厉问责,而不仅仅是对走私和经营“僵尸肉”的犯罪分子进行依法问责。如果我们有意忽略对监管者的依法问责,“僵尸肉”就会像川剧变脸那样重新改头换面出现;如果不对失职和渎职人员问责,他们就会成为“僵尸肉”的帮凶。因此,一定要查清谁是“僵尸肉”的保护伞。如果没有保护伞,“僵尸肉”怎么会公然上市销售?又怎么会走上百姓餐桌?

  可以说,从海关的走私稽查,到国内各省市的市场流通监管,都有海关、食品药品、工商管理和畜牧局的动物肉品检验检疫等监管程序,而且,还要加上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监管环节的质监和餐饮行业卫生监督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至少有7个监管部门层层把关,却让“僵尸肉”走上了百姓餐桌。如此大的监管漏洞,又怎么能让国人吃的安全和吃得放心?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形势,靠人盯人监管,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必须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设立相应管理机构,目的就是要解决多头分管、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由此可见,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顽症是在监管不到位。如果监管者能够积极主动地承担监管责任与义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就不会层出不穷,老百姓就不会经常抱怨。

  众所周知,党和国家于2013年春季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但时至今日,有不少地方的食品安全体制改革依然没有改革到位;但时至今日,即便是改革到位的地方也未达到预期的监管目的。可以说,有些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然在监管问题上“打摆子”,怎么也不肯把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承担起来,依然在延续原有的监管模式在应付监管;可以说,有些按照职责分工的监管部门既不愿意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又不积极主动承担自己份内的监管责任与义务;可以说,走私犯罪分子和制假售假者正是找到了我们监管中的巨大漏洞,所以他们才敢公然违法;可以说,只有强化监管问责,才能使各个职能监管部门积极主动担当责任与义务。

  然而,我们并不否认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而且,希望监管部门依法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真正杜绝“僵尸肉”通过走私渠道进入流通市场,才能杜绝“僵尸肉”通过流通环节的监管漏洞走上百姓餐桌。正如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所说:“有50%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因此,马克思告诫我们,对于那些宁愿违法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绝不能心慈手软,依法严厉制裁是不二法门。如果我们心慈手软,违法犯罪者就会兴风作浪,就会使我们的监管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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