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一起驾考受贿案近日二审判决,据羊城晚报报道,当地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因受贿22万多元获刑10年。据了解,在这起案件中,大多数驾校学员都交了红包,39名涉案考官主动上缴红包共计2100余万元。
这起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据称是湛江史上最大驾考受贿案。近年来,随着购车人群增多,参加驾考人数与日俱增,驾考成为许多地方车管所的一块“唐僧肉”,因此滋生各种违法乱纪现象。驾考腐败之害,非但在于影响公共服务正常运作,损害政府公信力,还在于不知放过了多少“马路杀手”,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这些国家工作人员一手拿红包,一手开闸放水,害人害己害社会,自当受到严惩。
但从另一角度看,驾考腐败的产生,原因固然在于部分工作人员罔顾法纪、以权谋私,却也与所谓“红包文化”不无相关,后者或是构成驾考腐败的社会土壤。
湛江这起驾考受贿窝案的实际涉案金额,应不止于此。正如一个涉案考官所说:“反正每天都能收到(红包),随收随用,自己都记不清收了多少钱。”这也是多数涉案考官的情形。也就是说,涉案人员所收贿赂,其实就像“凑份子”一样,是由数额不大的红包累积而成。有的涉案考官光主动上缴的赃款就达上百万元,可见这起窝案涉及的行贿人员之多。
不过,这也表明,收取红包已成为受贿人员的习惯性动作,以至于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意识;而部分参加驾考的人员却也把送红包当作惯例,不送则心不安,否则生恐考试被刁难。就此而言,驾考腐败可以说是给惯出来的毛病。受贿者拿钱不手软,或是因为看到别人都在拿,而行贿者络绎不绝,又或者是因为看到大家都在送。一来二去,原本是一场玩火的禁忌游戏,在参与者眼里却不过是家常便饭。
在我们身边,类似红包现象实在并不少见。譬如看病要给医生红包,办事要找关系送礼,做生意的也要看“上面有没有人”……对许多人来讲,制度规定不过是一张纸,关系和金钱才是“打通关”不可或缺的“两把刷子”。这既真实反映了当下法规和监督体系尚不健全、法治意识缺乏的一面,也足以表明,红包陋习的背后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根源。
几年前,有位华人女子苏某在英国考驾照,路考时担心过不了关,半路上强塞给考官一个装了四五百英镑现金的红包。考官惊骇之下,当场终止其考试资格。而苏某在气急之下,竟然动手撕扯抓伤考官,结果以行贿罪和伤害罪被起诉。考官震惊万分,就在于这是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女子恼羞成怒,或在于不解“潜规则”为何不管用了。相关案例既说明制度规则的重要性,也表明类似文化陋习对国人之影响深刻。
都说反腐败要动真格。有些人认为,这是指制度监督和执法执纪要动真刀真枪,不给腐败活动留下空间。这当然没错。同时不能忽视,公众对待腐败也必须动真格,不能给腐败分子机会,更不能为腐败活动添砖加瓦。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时会面对抵制腐败或参与其中的选择。就像考驾照,如果人们都坚守原则不给考官送红包,就不会发生类似驾考腐败现象;反之,则自己可能成为腐败活动的参与者。
破“山中贼”不易,破“心中贼”更难。收受红包是腐败活动的日常表现形式,也是让官员不自觉中掉进腐败陷阱的诱饵。无论官员或普通民众都不能惯着它,不当一回事。(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