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一大妈开着警车在练车场练倒库。记者调查后发现,涉事车辆系陕西礼泉县司法局史德司法所的警车。对此,史德司法所所长刚开始称自己当天去车辆检测站处理纠纷时,车被朋友开到检测站隔壁的练车场,后改口称朋友去车上拿东西时把车开走了。目前,礼泉县司法局已介入调查。(12月2日《华商报》)
虽然这位所长说法前后矛盾,但无论哪种说法为真,都无法洗脱“公车私用”的嫌疑。谁能想到,在“八项规定”出台两年之久、全国大量公车私用行为被查处后,还有人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把公车开入练车场。这再次启示我们,不要指望一劳永逸地解决作风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八项规定”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加大执行力度。
当然,“开警车练倒库”被曝光确有其必然性。毕竟,警用车辆显著的外观特征、车身标注的“司法”二字都在提醒人们,这辆车出现在教练场是多么诡异。在自媒体时代,手机拍照、微博举报再容易不过,只要有正义感的人们将这一情况发上网络,很快就能得到媒体的关注,倒逼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但如果这位大妈开的不是警车,而是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公车,公众即便想监督,大约也有心无力。可以预见,公车私用问题在短期内不可能彻底解决,像“开警车练倒库”这样自我暴露的私用行为只会越来越少,监督与反监督的博弈将反复上演。比如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三辆公车草原“拍马”,相关公务人员为躲避监督采取了遮挡车号牌等措施。反监督者的狡猾与反监督手段的多样,是我们永远不该低估的。
可见,对于公车私用这种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现象,降低监督门槛是构建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比如云南永胜、安徽泗县、湖北宜章等地,为方便群众和媒体加强对公车的监督,在所有公车上都粘贴了醒目的公车标志和举报电话。贴公车标识、将举报途径广而告之,这些都是既简便易行又能受到很好效果的监督手段,应该得到推广与落实。(段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