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在中国政府网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访谈中,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透露,财政部正会同发改委,拟按年度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今后,地方无权新设收费项目,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7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与税收法定相比,行政事业性收费大都由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制定。因为有很大的随意性,各种收费项目杂乱、重复、交叉的现象比较严重。全国人大代表周联清曾在今年两会时,展示一组调查数据:国家有关部门行政事业项收费有近200个大项,大部分还派生出许多细项;一些企业缴纳的大小收费项目,甚至多达上千个。
针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中央曾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顿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然而,收费项目并没有明显减少,不少收费项目刚被清理,转眼又改头换面“冒”了出来。实践证明,运动式的清理整顿,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现象。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收费项目,收费总额是多少,收费主体是谁,收费用途是什么,这些都是一笔糊涂账。在缺乏清晰标准的情况下,难免有地方和部门浑水摸鱼、搭车收费,而企业也不知道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要求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这让人眼前一亮。收费的清单化,有望厘清政府权力的边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大大降低企业负担。清单外收费项目均系违规,地方政府无权新设收费项目,等于彻底堵死了一些地方巧立名目收费摊派的可能性。不过,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有了收费清单,仍可能有地方和部门出于既得利益考虑,公然违规收费。因此,在明确规范收费项目目录的同时,还需要配套相应的惩戒机制。
事实上,一个“乱”字,足以表明相关收费的不合理。在收费清单之前,一些收费项目的违规属性,也是不言自明。比如,国家明确规定二级(含二级)以下公路不得收费,但在一些西部省份的二级公路,仍和高速公路一样在实施收费。据报道,全国每年仅公路罚款就达3000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源于不合理收费。再比如,政府明文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和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也在一些地方经过改头换面后继续收取——政府部门不便出面,就授权给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再坐收渔利。
一言以蔽之,乱收费禁而不绝,关键就在于惩戒力度不够。上级部门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乱收费被媒体曝光,引发民怨沸腾,也大都只是叫停了之,要求“下不为例”。对之前的不合理收费所得既往不咎,相关负责人也毫发未伤。违规成本低、风险小,在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的底气。这一问题不解决,即使有“收费清单”也只是形同虚设。
要想保障收费清单的刚性约束,还需出台“问责清单”保驾护航。针对违规收费的情形,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追缴乱收费款项返还群众,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等。只有给收费清单通上高压电,才能让一些部门对规范收费心存敬畏,才能管住公权力之手,让一些人不敢越雷池。(张枫逸)